第9部分(3 / 4)

小說:謎案鑑賞 作者:竹水冷

把一件T恤揉成團扔進去,正好蓋在鞋上。“還要一件邁克爾·斯塔爾斯3。”

“什麼誰?”

“邁克爾·斯塔爾斯牌襯衫。就是——哎呀,算了。反正你也不會給我買的。”

“是嗎?”

“這牌子很貴。”

“多少錢一件?”

“大概六十美元。”

簡直過分。“那麼貴!”

“看到了吧?我就跟他們說——”她刷地舉起手,緊緊捂住嘴巴。

“跟誰說?說什麼?”

“沒什麼。”

“蕾切爾!”我惱了。我從沒給她定什麼規矩,只有一條:不允許在外人面前說自家人壞話。在家裡,你怎麼抨擊、批評、指責家人都可以不算事,但在外面,一概不行。這可以算是我繼承了父親的德國傳統家規。

“週末除了你爸,還見誰了?”

“沒見誰。”

哼!女兒一回家就扔衣服,鬧著買新的,還說沒見過特指的某人?還說沒向人抱怨老媽摳門兒?鬼才相信!一時間,母女相對無言,只聽得雨點像彈珠一樣砰砰砰砰地打在房頂上。

還是轉移話題為好。我一邊向樓梯走去,一邊說:“餓了吧?我去做點意麵和沙拉。”

女兒臉上閃過一絲困惑。然後搖了搖頭。

“那好吧,我下去了。”我開始走下樓梯。

還沒走完,她就從房間裡跑了出來。

我不禁笑了。

“還有爸爸的女朋友。”她說。

笑容僵住了。我確實聽說過前夫新近找了個女人,有著凹凸如搓板的腹肌和結實的臀部。巴里最近似乎是在和她一起做健身運動,或者在她身上做;唉,無所謂了。“瑪琳,那個健美操女王?”

蕾切爾尖刻地掃了我一眼。

“哦,對對對,”我舉手投降。“也是舉重達人。”

“還有她女兒。”

“哦。”

“她女兒叫卡拉。”

“這個卡拉多大了?”我走進廚房。

蕾切爾跟著我。“十六歲。”

我拿出刀,開始切生菜。

“卡拉的男朋友超酷。他叫德里克。”蕾切爾說。

“德里克又多大?”

“不知道,但他已經開車了4。”

我更加輕快地切起菜來。對於她和大一點的青少年一起開車兜風這種事,我可激動不起來。不過巴里還算是個負責的家長,他們也可能只是去買了個冰激凌。“你們去哪了?”

“呃,我們聽說附近有個狂歡派對,就——”

我猛地轉過身。“狂歡派對?你們參加了?”

蕾切爾當即改口。“我們沒進去,只是在停車場兜了一圈。別緊張,我什麼也沒幹。”

我攥緊了拳頭,指甲都扎進了掌心,整個人都氣糊塗了,甚至有那麼一刻感覺刀刃切到了手裡。“蕾切爾,你才十三歲!那種場合你不能去!”

“跟你說了沒進去。不過大家都說我看起來不止十三歲。”

我打量著女兒。她又比去年長高了三英寸,看其模樣氣質,已然褪去了小女孩的頑痴;渾身上下處處開始顯露出迷人的曲線:撒謊說十六歲都行。我強迫自己把拳頭鬆開。

——鎮定,艾利。

“你確實長大了,漂亮了。但是不管你看起來什麼樣,我都不允許你和一群十六歲的人去參加狂歡派對。”

“為什麼?”

“因為你才十三歲。狂歡派對不適合你。而且你還沒到參加的法定年齡。那個卡拉也不應該去那兒晃盪。不知道她媽媽知不知情?我應該打電話問下——”

“媽——”她尖叫起來。“不行!”

“要再聽到什麼狂歡派對,我就打電話找他們。”

“就知道不能跟你說!”話畢,她悶悶地不吭聲了。

我轉身繼續做沙拉,但已全無胃口。

那天晚上我打電話找巴里,他不在家。肯定是和健美操女王約會去了,讓他們在暴雨裡淋個落湯雞才好!等了一個小時,還不回我電話;我開啟晚間新聞頻道,看他是不是遭搶、被殺或者打殘了,從而有理由不回電話。

十點的新聞中充斥著“任血流淌”5的事件。閒散的週末,或者說缺少重大新聞的日子裡,媒體總要把方圓五十英里以內發生的每一樁車禍、謀殺與火災都長篇累牘地嘮叨一番。

我換上一件T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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