捱餓,抽時間暴飲暴食,兩三年過去,他們的腸胃也壞了。
就連飢餓感也很陌生。這飢餓感甚至讓他們感到自己格外健□□命力十分充沛。正因如此,想吃東西的慾望更加強烈,看起來似乎也完全沒有抵抗的必要。
傑摸索著卵,試著用指甲刮搜縫隙。看老闆撬開這東西的架勢十分輕鬆,自己上手卻發現要找到空隙並非易事。
他有想要不要用剪刀剪開,可嘗試著撕扯了一下,它的外殼比他想象得更加堅韌。傑也擔心剪刀會損壞卵裡包裹的那泡液體……要是灑落了幾滴,那該多浪費!
第一枚卵開得手忙腳亂。粘稠的液體滑入喉嚨,那一瞬間,傑幾乎打了個冷戰。他感到每一根毛孔都舒展開來,連味道都沒嚐出,只是純然舒適,身體輕飄飄的,彷彿在某個昏昏沉沉的午間小睡。
傑的手伸向第二枚卵。
查爾斯默許了。
傑將一枚卵放到他手心,慎重得像是遞來一枚戒指。
查爾斯沒法拒絕。
然而,某種尷尬緊張、無法面對的情緒,始終盤旋在他的內心深處。他知道那是什麼。羞恥。他不願睜眼,因為看到了會顯得自己更加不堪;他也無法丟棄,因為一旦丟棄了……丟棄掉之後,他算是什麼呢?
他只能讓情緒氣球一樣漂浮在那裡。
第147章 第五種羞恥(19)
就和所有以寫作為生的同行一樣,伊芙琳對出行這事兒保持著可有可無的態度。
那並不是說作家不需要出門。誠然他們筆下的世界通常遠比現實世界來得更為廣闊瑰麗,他們內心的世界則比他們筆下的世界更為龐大無序,可現實世界的不可替代性依然無需多做解釋。
正如通篇都在變著法子講述“多看、多寫、多生活”這一真理的的寫作指導書所說的那樣,寫故事的重點從不是想象力。
伊芙琳,當代最偉大的童話作家之一(她自己並不認可這一頭銜,但假如要將之授予別人,她也確實覺得他們全都不配),總是被讀者、業界和評論家稱讚說“具有超凡脫俗的想象”。
然而,故事中並沒有“想象”這回事。
任何故事最終都只能書寫現實。史詩大作?你能在歷史書裡找到幾乎一模一樣的發展。魔法傳奇?不如現在開啟當前最頂級的科學雜誌,看看他們對未來技術的嚴謹構想。科幻鉅獻?或許你找的是中世紀的鍊金術師手記。
伊芙琳很少費心去思考自己要寫的是什麼故事。她會開啟電腦,調出空白文件,然後回憶近期給她留下過印象的某個人或者某件事。
當然,故事總得有情節,情節必須遵循邏輯,因此伊芙琳簡單粗暴地給了她筆下的每一個角色同樣的任務:想辦法活下去。
或者想辦法去死。其實大部分時候她都在讓角色想辦法去死。那不是因為她內心陰暗殘忍什麼的,單純是因為……假如你想寫一個故事,你肯定想些一個好的故事,對不對?
假如你想寫一個好的故事,你就得考慮讀者。考慮他們的理解能力,他們的性格愛好,他們的喜怒哀樂。你得知道讀者會被什麼東西調動情緒,會因為什麼內容產生共鳴。
一個好故事需要找到人性的共同點。那是一項龐大、複雜、精密的工作,然而又完全能用微小、簡單、模糊的東西表達。所謂文字的魅力就在這裡了。
在伊芙琳剛開始寫作的時候——那時候,她其實還不太清楚自己是在寫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她的想法太多,實在拿不定主意。她想了可能有幾百個開頭,給每個開頭寫上幾百上千字,思路枯竭就擱筆,然後重新起頭。她寫下了想到的所有開頭,挑了半天,挑不出最喜歡的;於是她轉而省略了過程,思考起結局。
她沒有真的“思考”。故事的結尾自然而然地從她的腦海中流瀉出來,因為,你看,故事的結局意味著故事的結束,而結束是什麼呢?是死亡。
就這麼定了。
伊芙琳對自己的理論十分滿意。而且她越是寫就越覺得順手,越寫越感到這一套理論完美無缺。當角色義無反顧地追尋著死亡的時候,她什麼都不需要解釋。
為什麼ta要犯這種錯?為什麼ta執意不聽勸告?為什麼ta不逃跑?為什麼ta選擇直面危險?為什麼ta拒絕撒謊?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所有為什麼都只有一個答案,那就是ta在朝自己的結局大步奔跑。
伊芙琳寫的第一故事是關於一個壞掉的玩偶。
它其實沒有壞掉。它只是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