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寫的詩有力地說明他愛他、願意同她做愛——同她睡覺,情不自禁地不僅摸她軟軟的乳房、還溫存地突破她“童貞的禁區”,解決“情慾的困擾”。福克納在遭到海倫拒絕後,還寫過一封信,不僅悲痛欲絕,還要求溫存。
那種痛苦和要求再度出現在10 年後寫的《野棕櫚》中,《野棕櫚》的女主角夏洛特·裡登邁耶身上有海倫·貝爾德的影子。
海倫早就宣告,有好幾個男人,包括她的哥哥佐許在內,都比這位難以捉摸的詩人有魅力,最後宣佈打算嫁給蓋伊·萊曼,斷絕福克納的痴心。這是1926 年夏天的事,1927 年5 月,《蚊群》出版後一個星期舉行婚禮。《蚊群》中的一個人物說“沒人會真的死於愛情……失戀了,不用自殺,寫書得了。”福克納知道,是海倫的拒絕使他傷心而促使他寫書,因此他對海倫的感覺和海倫對他的感覺,在這本書中都有表現。不僅如此,新奧爾良和帕斯卡古拉的其他人士,包括舍伍德·安德森在內,都出現在小說的情節中。因此,此書既寫真人真事,又寫藝術家;既有思想,又有諷刺。它和《軍餉》一樣,成功不如所冀,大多數讀者讀後就束之高閣。
但這本書解決了幾個問題。這本書使他疏遠了海倫、疏遠了新奧爾良以及那裡的文學界,回到密西西比,從而有了重大發現。這部書也使他進一步審察自己的天職—
—《埃爾默》的中心主題既是他解決“情慾困擾”之途,自然更把天職問題歸結為藝術和性的關係問題。
《蚊群》取材於安德森夫婦安排的幾次郊遊,集中寫一次龐恰屈林湖上的泛舟。
在有限的場合裡,他寫了一大批真假藝術家、食客和有錢的贊助人,以及形形色色的性癖和性活動,包括手淫、亂倫、異性戀和同性戀。《埃爾默》只寫一個人的故事,《蚊群》則刻畫性與藝術的各種關係,刻畫了藝術家的若干型別,其中大多數是福克納希望規避的形象。
這部小說自我中心到了不顧他人的地步,心理刻畫十分大膽。小說進行到一半時,福克納親自出場,“太陽曬得黝黑,衣衫襤褸”,“沒有危險性,不過瘋瘋癲癲”,自稱“以吹牛為職業”,差點忘記自己的名字,“記起來了——叫福克納,不錯,就是這名兒”。後來稱自己寫的幾首自戀詩為一個同性戀女詩人所作。一路寫下去,聲稱“凡藝術家都可能有點神經病”、一切藝術都是“性變態”的產物。
幾年前在《密西西比人》上發表的一篇隨筆稱作家是“痛苦掙扎於成名成家的慾望和顧影自憐的病態興趣之間”,二者結合“致人於死地”,他在這裡又扯上弗洛伊德。這種慾望和這種興趣在《蚊群》中十分突出,弗洛伊德的影子也很明顯。
塔利亞菲羅先生專賣女服。他膽小而瘦弱,有幾處頗像阿爾弗雷·普魯弗洛克。
他患陽萎症,以說話代替行動,習以為常。嘴上不斷地談論性愛而無性愛的行為,他代表小說的一大主題:空口說白話:“說呀,說呀,說呀!
空話愚蠢得叫人傷心!”除了說話以外,他還花不少時間觀看、渴慕和希望。
做愛屢試不成以後,他要找個驗方治陽萎。“但是簡直難以相信,這個人從來沒有本事撩動女人春興,一直是一杆沒有子彈的空槍筒,還無自知之明。
不,我在行,只是還沒摸出個道道來。”另一個人物馬克·弗羅斯特,寫短小的朦朧詩,不知怎的令人聯想“便秘和大便不暢”。他是地道的發育不全(對女人視若無睹,甚至看不出女人在勾引他),也是標準的小地方二流詩人(自稱為“新奧爾良的最佳詩人”)。
塔利亞菲羅(不是作家)和弗羅斯特(便秘而發育不全的詩人)都不足以激發諾西卡號船上其他遊客的好奇。另一個二流詩人伊娃·瓦伊斯曼倒是帶動了好幾次有趣的討論,大談藝術。她的朋友道生·費爾柴爾德認為很難把她的自戀式詩歌同她的生活“對上號”;對號的想法,伊娃的哥哥朱利烏斯一開始就認為行不通。朱利烏斯反駁說,“書不是作者這個社會人的一部分”,而是“作者的私生活”“陰暗面”。因此“二者不可能對上號”。事實上,福克納筆下的伊娃·瓦伊斯曼的詩中的自戀情緒符合於我們看到的她的私生活:費爾柴爾德兄妹兩人談論她的詩歌時,她坐在那裡惦念著“珍妮的軟軟的身體”。同時,這兩個男人得出的一個理論,認為藝術是“一種不可告人的性變態”——倒是同她這位詩人的實踐相符合。費爾柴爾德說:“像是什麼不可告人的事,好比有人把你帶到一扇暗室的門前,你到底是進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