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向自身的反向轉化,是事物自然規律的運動方式;

 用柔弱不盈的方法,使事物達到和諧,是自然之道的應用方式。

 天下萬物皆生之於有形質,有形質之原始卻生於無形質。

 原三十六章 將欲歙之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將欲弱之,必固強之;

 將欲廢之,必固興之;

 將欲取之,必固與之;

 是謂微明。

 柔弱勝剛強。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

【註釋】翕:收斂,收攏,合:聚。弱:衰弱。廢:頹廢,廢毀。興:興起,興旺。微明:細微但卻顯明。

天下事物,有張必有翕,有強必有弱,有興必有廢,有與必有取。向自身的反向轉化,是事物自然規律的運動法則,否定的否定乃是事物發展的內在規律性。所以事物在趨向收斂前,必然在擴張;趨向衰弱前,必然在強壯;趨向頹廢前,必然在興盛;趨向收取前,必然在施與。因為在張之、強之、興之、與之這個〃因〃在施行之時,已有翕之、弱之、廢之、取之這個〃果〃在萌芽其中。這種因果關係雖然幽微,但卻顯明。所以道常〃衝而用之,或不盈〃,因為從發展的觀點來看,從宏觀的角度來看,柔弱將會勝過剛強。

【漫談】有人認為此章乃老子權謀之術,明薛蕙就此言道:〃此章首明物盛則衰之理,次言剛強之不如柔弱,末則因戒人之不可用剛也,豈權詐之術?夫仁義聖智,老子且猶病之,況權詐乎!按《史記》記載,陳平本治黃帝、老子之術,及其封侯,嘗自言曰:'我多陰謀,道家之所禁,吾即廢亦已矣,終不能復起,以吾多陰禍也。'由是言之,謂老子為權數之學,是親犯其所禁,而復為書以教人,必不然矣〃。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註釋】利器,利國之器。

處理事物循其規、順其性,因勢利導將會事半功倍,否則將會事與願違。世俗所謂的聖賢想用仁義智巧乃至刑法這種種〃器〃來重塑人性,就象不是把離了淵的魚兒使之回淵,而是按主觀意願教化魚兒勉為其難的“相濡以沫”類似,這隻能是揚湯止沸的權宜之計。國家的教化刑法不可用形名之類的東西來炫耀,(正如四十一章所謂〃建德若偷〃)以免使人們背棄蛻化了其淳樸的天性,這才是長治久安之策。

意譯



 (事物)將趨收斂,必然擴張;

 將趨衰弱,必然強橫;

 將趨頹廢,必然興盛;

 將趨收取,必然施予;

 這是微妙的事物道理。

 柔弱會勝過剛強。

 魚的生存不能脫離水淵,國家的教化刑法不可張揚炫耀於民,以免使其背棄蛻化了其淳樸的天性。

(第二節)道的應用法則──為而不恃,長而不宰,弱者道之用。

 原第四章 道,衝而用之



 道,衝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

 吾不知誰之子,象帝之先。



道,衝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

【註釋】衝而用之:湧搖衝融而用,以虛柔的方式以致事物達到和諧之意。不盈:不滿。

日中則昃,月盈則虧;天地盈虛,與時訊息。所以物極則反,過盛則衰,盈滿則覆。孔子說:〃過猶不及〃,列寧說:〃真理走過一步,即是謬誤。〃《孟子.離婁》一文中說:〃仲尼不為已甚〃。這些都是衝而用之或不盈之意。老子這裡是說,道是用虛柔和諧的方式來作用於事物,其作法從不激烈、不極端,不盈滿過甚,其淵深博大、統籌兼顧、一視同仁就好象是萬物的尊祖。

 

挫其銳,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湛兮似或存。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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