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個哲學家把理性所有那些雜多的表現,嚴格地歸根於一個單一的功能。這種功能,既可在所有的表現中一一識別出來,又可從而解釋這一切表現,所以這功能就應該構成理性所特有的內在本質。雖然有卓越的洛克在《人類悟性論》第二卷第十一章第十和第十一節中很正確地指出抽象的普遍概念是人獸之間起區別作用的特徵;雖有萊布尼茲在《人類悟性新論》第二卷第十一章第十和第十一節中完全同意洛克並又重複了這一點;但是,當洛克在同一本書第四卷第十七章第二、三兩節中到了真正要說明理性時,他就把理性那唯一的重要特徵遺忘了,他也落到和別人一樣,'只能' 對理性一些零零碎碎的、派生的表現作一種搖擺不定的、不確定的、不完備的陳述了。萊布尼茲在他那本著作中與上列章節相應的地方,整個說來也同洛克如出一轍,只是更加混亂,更加含糊罷了。至於康德如何混淆了,歪曲了理性的本質的概念,那是我在本書附錄中詳細談過了的。誰要是為了這一點而不厭其煩,讀遍康德以後出版的大量哲學著作,他就會認識到:君王們犯了錯誤,整個整個的民族都要為他補過;和這一樣,偉大人物的謬誤就會把有害的影響傳播幹好些整個整個的世代,甚至到幾個世紀;並且這種謬誤還要成長、繁殖,最後則變質為怪誕不經。這一切又都是從貝克萊說的那句話產生的,他說的是:“少數幾個人在思維,可是所有的人都要有自己的意見”。
悟性只有一個功能,即是直接認識因果關係這一功能。而真實世界的直觀,以及一切聰明、機智、發明的天才等等,儘管在應用上是如何多種多樣,很顯然都是這單一功能的諸多表現,再不是別的什麼。和悟性一樣,理性也只有一個功能,即構成概念的功能。從這單一的功能出發,上述區別人的生活和動物生活的一切現象就很容易說明了,並且是完完全全自然而然的說明了。而人們無論何時何地所說的“合理”或“不合理”,全都意味著應用了或沒有應用這唯一功能。
§9
概念構成一個特殊類別的表象,和我們前此所考察過的直觀表象是在種類上完全不同的一個類別,是隻在人的心智中才有的。因此,關於概念的本質,我們就永不能獲得直觀的、真正自明的認識,而只能有一種抽象的、推理的認識。只要經驗是當作真實外在世界來體會的,而外在世界又正是直觀表象,那麼,要求在經驗中證實概念,或者要求和直觀客體一樣,可以把概念放在眼前或想象之前,那就文不對題了。概念,只能被思維,不能加以直觀;只有人由於使用概念而產生的作用或後果才真正是經驗的物件。這類後果有語言,有預定計劃的行動,有科學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言語作為外在經驗的物件,顯然不是別的,而只是一個很完善的電報,以最大速度和最精微的音差傳達著任意'約定'的符號。這些符號意味著什麼呢?是如何來解釋的呢?是不是在別人談話的時候,我們就立刻把它的言辭翻譯成想象中的圖畫呢?是不是接著懸河般湧來的詞彙和語法變化,這些圖畫包相應地掣電般飛過我們眼前,自己在運動,在相互掛鉤,在改組,在繪影繪聲呢?果真是這樣,那麼,聽一次演講,或讀一本書,我們腦子裡將是如何的騷動混亂啊!事實上,解釋符號,全不是這樣進行的。言辭的意義是直接了知的,是準確地、明晰地被掌78握的,一般並不攙入想象作用。這是理性對理性說話,理性在自己的領域內說話。理性所傳達的和所接受的都是抽象概念,都是非直觀的表象,而這些概念又是一次構成便次次可用的,在數量上雖比較少,卻包括著,涵蘊著,代表著真實世界中無數的客體。只有從這裡才能說明為什麼一個動物,雖和我們同有說話的器官,同有直觀表象,卻決不能說話,也不能聽懂言語。這正是因為字句所指的是那特殊類別的表象,它在主體方面的對應'物' 便是理性,'動物沒有理性,' 所以任何字句就不能對它有意義,有解釋了。既是這樣,所以語言,以及一切隸屬於理性的任何其他現象,一切區分人禽之別的事物,都只能以這唯一的、簡單的東西作為來源而得到解釋;而這就是概念,就是抽象的,非直觀的,普遍的,不是個別存在於時間,空間的表象。只有在個別的場合,我們也從概念過渡到直觀,為自己構成幻影作為概念的有形象的代表,但這幻影決不能有恰如其分的代表性而和概念完全契合無間。這是我在《根據律》第二十八節中特別闡明瞭的,在這兒就不再重複了。應該以那兒說過的和休漠在他的《哲學論文集》第十二篇中所說的(第244頁)和赫德爾在《超批判》第一篇,第274頁所說的(再說,這是一部寫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