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3 / 4)

有現在是一切生命、生活的形式,不過也是生命穩有的佔有物,決不能被剝364奪的。'有生命、就有現在。'現在'這形式'和它的內容一起,是常在的,雙方都站得穩,並無動搖,猶如彩虹在瀑布上一樣。這是因為生命為意志所穩有,所確保,而現在則為生命所穩有,所確保。誠然,如果我們回想已經過去了的幾十個世紀,回想在這些世紀中生活過的億萬人們,我們就會問這些人又是什麼呢?他們已變成了什麼呢?——不過我們對於這些問題只能回憶我們自己過去的生活,只能在想象中生動地重溫那些情景,然後再問:這一切是什麼呢?我們過去的生命變成了什麼呢?——和這一樣,那億萬人的生命也是如此。難道我們應該認為這種過去,由於死亡已給貼上了封條就獲得了一種新的生存嗎?我們自己的過去,即令是最近的過去,即令是昨天,已經就只是想象的虛空幻夢;那些億萬人的過去當然也是同樣的東西。過去的是什麼?現在的又是什麼?——是意志,而生命就是反映意志的鏡子;是不帶意志的認識,而認識又在這面鏡子裡清晰地看到意志。誰要是還沒有認識到或不想認識這一點,他在問過已往若干世代的命運之後,必然還要加問:為什麼恰好他,這個提問的人,有著這樣的幸運佔有這寶貴的、飄忽的、唯一實在的現在呢?當那好幾百代的人們,那些世代所有的英雄們和哲人們都在這過去的黑夜裡湮沉,從而化為烏有的時候;可是他,他那渺小的我為什麼又實際地還在著呢?——或者更簡短些,當然也更奇特些,還可以這樣問:為什麼這個現在,他的現在,卻恰好現在還在著而不是也早就過去了呢?——當這提問的人問得如此奇特時,他是把他的生存和他的時間作為互不依存的來看,是把他的生存看作是投入在他時間中的。實際上他是假定了兩個現在,一個屬於客體,一個屬於主體,而又對兩個“現在”合到一起的幸遇感到驚奇。事實上卻只有(如在論根據律那篇論文中已指出的那樣)以時間為形式的客體和不以根據律的任何一形態為形式的主體'兩者'的接觸點才構成現在。但是就意志已變為表象說,則一切客體便是意志,而主體又是客體的對應物;可是真實的客體既只在現在中有之,過去和未來只含有概念和幻象,所以現在使是意志現象的基本形式,是和意志現象分不開的。唯有現在是常在而屹立不動的。在經驗的體會中比所有一切還要飄忽的現在,一到別開了直觀經驗的形式的形上眼光之下就現為唯一的恆存之物,現為經院學派的常住現在。它的內容的來源和負荷者便是生命意志或自在之物,——而這些又是我們自己。凡是在既已過去或尚待出現之際不斷生滅著的東西都是借現象的,使生滅有可能的形式而屬於這種現象。那麼人們就想到:“過去的是什麼?過去的就是現在的。——將來的是什麼?——將來的就是過去的”。人們說這些話的意味是嚴肅的,不是當作比喻而是就事論事來理解的。這是因為生命是意志所穩有的,現在又是生命所穩有的。所以任何人又可說:“一次以至無數次,我始終是現在'這東西'的主人翁,它將和我的影子一樣永遠伴隨著我;因此我不驚疑它究竟從何而來,何以它恰好又在現在。”——我可以把時間比作一個永遠轉動著的圓圈:那不斷下沉的半邊好比是過去,不斷上升的半邊好比是將來,而'正'上面那不可分割的一點,亦即'水平'切線和圓周接觸之處就好比是無廣延的現在。切線不隨著'圓圈' 轉動,現在也不轉動。現在是以時間為形式的客體和主體的接觸點。主體沒有任何形式,因為它不屬於可認識的一類,而是一切'事物' 得以被認識的條件。又可說:時間好比是不可阻遏的川流,而現在卻好比是水流遇之而分的礁石,但水流不能挾之一同前進。意志作為自在之物,它不服從根據律也不弱於認識的主體;而認識的主體在某種觀點下最後還是意志自身或其表出。並且,和生命、意志自己的這一顯現,是意志所穩有的一樣,現在,生命的這唯一形式,也是意志所穩有的。因此,我們既無須探討生前的過去,也無須探討死後的將來。更應該作的倒是我們要把現在當作意志在其中顯現的唯一形式來認識。現在不會從意志那裡溜掉,不過意志當然也不會從現在那裡溜掉。因此,要是如此這般的生命就滿足了一個人,要是這個人在任何場合都肯定生命,他也就可以有信心把生命看作是無窮無盡的而把死亡的恐懼當作一種幻覺驅逐掉。這種幻覺把不適當的恐懼加於他,使他覺得他可終於要失去這現在,為他事先映現出一種其中並無“現在”的時間。在時間方面是這種幻覺,在空間方面又有另一種幻覺。人們由於這另一幻覺便在自己的想象中把自己正在地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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