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理性的觀念和以理性來認識自然的那些準則是相反的,並且也是有害的。”——
康德能夠在腓特力大王治下發展起來又可以發表《純粹理性批判》,這肯定是這位君主非同小可的一個功績。在任何其他一個政府之下,一個拿薪俸的教授都很難有此膽量。到了這位偉大人君的繼承人,康德就已經不得不提出不再著書的保證了。
在這裡對康德哲學的倫理部分進行批判,就我於本批判後二十二年在《倫理學的兩個基本問題》中已提出過更詳盡更徹底的批判說,我本可以認為是多餘的了。不過這裡從第一版中保留下來的,單是為了完整性起見就已不可略去的'這部分' 還可以作符合目的地預習後出的更徹底的那一批判之用。因此,主要的我還是請讀者參看後出的那一批判。
以偏愛結構勻整的嗜好為準則,理論的理性也必須有一個對仗。經院哲學的實踐理智就已是這個對仗的名稱躍然紙上了,而實踐理智又是從亞里士多德的實踐理性(《精神論》第三篇第十章,又《政治學》第七篇第一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