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有一個有效時間,大約是2580周,票房越高週期越長。
當到期之後,租賃商必須銷燬一定比例的DVD,將剩下的或者退還給製片廠,或者按照每張一美元買下來。
此外收入分成裡會扣掉所有的呆壞賬、不良信用以及宣傳推廣和郵寄費用。
單一一部電影,如果是《死侍》這樣的大賣影片,製片廠能夠從單一一家租賃商那裡賺到500800萬美元,這還只是租賃部分,銷售部分的比例要比這個更多,也就是說一部票房大爆的影片,好萊塢從DVD租賃裡可以獲取數千萬美元的收入,而這筆收入幾乎都是淨利潤。
與此同時,二十世紀福克斯也談妥了《死侍》的首輪電視播放權交易,以2500萬美元的高價,賣出了影片為期五年的首輪電視播放權。
所有這些收入,都與墨菲緊密相關,他這個導演的合同上,都規定了可以從中分紅。
在談妥電視版權費用後,二十世紀福克斯先支付了墨菲三百萬美元的導演基礎片酬中的最後一百萬美元。
然後,墨菲的律師羅伯特和會計師大衛,開始催促二十世紀福克斯按時履行雙方合同中的分成條款。
墨菲的導演合同裡,有一份階梯分成式的激勵條款。
協議以影片6000萬美元的製作成本作為基本點,如果《死侍》未來北美票房能達到6000萬美元的成本線,他這個導演能獲得北美票房的百分之一作為獎勵,北美票房一旦上升到一億美元,這一比例將增加到百分之一點五,一億五千萬美元增加到百分之二,兩億美元上升為百分之二點五,兩億五千萬美元是百分之三。
後面還有一個備註條款,一旦影片的北美票房突破三億美元大關,墨菲這個導演將會獲得北美票房總額的百分之五作為獎勵。
當初沒有任何人會想象《死侍》北美票房能突破3億美元大關。
二十世紀福克斯簽署這樣的協議,並不是要跟墨菲對賭,就是一種激勵,激勵以導演為核心的創作團隊全力以赴,雖然好萊塢影片有眾多的收入渠道來源,但票房是這一切的基礎,就像DVD的銷售和租賃一樣,沒有高額的票房壓低,根本喊不上價去。
而且《死侍》北美票房3億美元和2億5000萬美元,為二十世紀福克斯能全方位帶來的收入也大為不同。
墨菲能從北美票房中分走百分之五,也就是1500萬美元,再加上300萬美元的基礎片酬,他在《死侍》中的導演收入高達1800萬美元。
這是一個相當高的數字,單輪收入數字的話,也只有一線的導演才能拿到。
另一方面,他還可以從《死侍》的各種北美版權中拿到百分之二的分紅,這些都是長期的收入。
在二十世紀福克斯拿到《死侍》的北美票房分成後,墨菲不止是要求對方按時支付個人報酬,還要求按照合同規定的那樣,在影片下檔的兩個月中,付清斯坦頓工作室投資的回報。
《死侍》的中製作成本為6000萬美元,斯坦頓工作室投入了其中的1500萬美元,也就是能拿到影片去掉各種成本後的四分之一的利潤。
二十世紀福克斯還想與墨菲繼續合作,而且有卡拉費斯在,斯坦頓工作室並沒有遇到多少阻撓,對待業內的投資者,好萊塢的公司也不會像對待外來資金那樣,明目張膽的做太多的手腳。
何況,現在誰都能看出來,墨菲是個大大的潛力股,繼續合作可能會帶來更多的利潤。
扣除掉各種稅費,二十世紀福克斯從院線方面拿到了總計1億5000萬美元的北美票房分成。
眾所周知,這部分錢不是利潤。
二十世紀福克斯首先從中拿走屬於的自己的發行佣金,北美票房的百分之十,3070多萬美元,然後是墊付的宣傳營銷費用,高達近4000萬美元,再就是高達1500萬美元的複製製作費用,現在數字放映技術並沒有推廣開來,複製製作費用依然居高不下。
這樣,二十世紀福克斯要先拿走8500萬美元。
墨菲這些主創人員的票房分成同樣需要計算進其中,當初幾乎所有的主創人員簽訂的都是基礎片酬加分成的報酬協議,雖然其他人不像墨菲的分成比例這麼高,加在一起卻也超過了千萬美元。
還有,放映過程中產生的倉儲、旅行、保險、法律和會計等費用也要算進成本當中,影片是工會備案專案,需要向工會交納一定比例的費用,儘管不算多,卻不能拖欠,否則會是很大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