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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湯斯翰從櫻花島回來同意與她儘快結婚之後,她的心一直就處於喜悅的天堂中,本來她還要追究他與林靜知去內地一事,即然男人都同意娶她為妻了,她也不用再追究什麼了。
沒想到,幸福來得是這麼容易,簡直就垂手可得,以前,與湯斯翰結婚,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
“算了,林靜知,我們都鬥了這麼多年了,也該休戰了,後天大婚,你一定要來喲!翰給我訂了一個閃亮的大鑽鑽,他說他會疼我一生一世,你說,一生一世有多麼?在他的懷抱裡,我感覺一眨眼就過去了呢!”
她將手上的大紅喜貼強行塞入靜知的手裡,然後,扯著漂亮的笑容轉身揚長而去,瞬間消失在人海里。
靜知站在原地,說不出來心底有多少酸楚的感覺,開啟大紅喜貼,印入眼簾的是幾行黑色墨水鋼筆字型。
“湯斯翰,沈雨蓉,誠摯邀請*”
佳偶天成,絕世無雙,呵呵呵!是命吧!她將大紅喜貼緊緊地攫在手掌裡,逢場作戲是有一定的期限,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也對呵!湯斯翰對她,自從在收購天地控股明珠集團見面後,就一直對她糾纏不休,目空一切的富家少爺,怎麼可能會喜歡她林靜知呢?曾經,她恍忽之時,把湯斯翰當成是江蕭,可是,現在她才深刻地明白,他真的並不是江蕭,江蕭不可能將她當作是玩物,絕對不可能與她逢場作戲,他一直是一個有深度,有內涵,有良好修養的一個人,湯斯翰除了有一身與他一樣的皮囊外,他的輕浮,玩世不恭,吊兒郎當,這些紈絝子弟身上的惡習,江蕭是一樣都沒有,所以,他們根本就是不同的兩個人,江蕭沒有背叛她,與沈雨蓉結婚的那個人是湯斯翰,他們是互不相干的兩個人。
這樣想著,她心裡的確好受了許多,不就是一場婚禮麼?她會去參加的,有什麼大得不了,別說是湯斯翰,就算是江蕭與沈雨蓉結婚,她也照參加不誤,她到要看一看,他們到底有多幸福,又能幸福得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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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6,是一個香港萬人空巷的日子,香港功成名就的新崛起之秀與香港股市大享千金沈雨蓉經歷了愛情整整五年長跑,走進了結婚禮堂,沈湯兩家都是香港首富,在上流社會中擁有一定的地位與權勢,沈氏與湯氏的財力幾乎壟斷了香港大半個經濟命脈,盛世婚禮,萬眾矚目,前來參觀婚禮的全是香港政商名流,豪華的‘麥加拉肯’五星級酒店門口停靠了許多的名車,布迪加威航,邁巴赫,蘭博基尼,路虎,能夠叫出口的名車幾乎擺成了一條直線。
酒店裡面,人山人海,四處佈置的富麗堂煌,外表光鮮的男女,舉杯相敬,寒喧聲,交談聲不絕於耳。
整座酒店總共有二十一層樓,而這二十一層樓全都被沈世雄花了巨資世了下來,他穿著一襲黑色絲綢的唐裝,戴著金絲眼鏡,手指尖夾著雪茄,指節上戴著扎眼的金黃色鑽戒,頭髮梳得油光發亮,下巴上的鬍鬚剔得乾乾淨淨,一副清清爽爽的樣子,挽著他手臂聽女人,個頭比他高出大半個頭,一身盛裝出席,妝化得很濃,一直扯著笑容不停地向賓客們寒喧致敬,男人五十好幾,女人剛二十出頭,老婦少妻在當今社會里早已見怪不怪,只是,夫婦倆精心的裝扮雖張顯婦氣,卻也帶著滿身的銅臭味兒。
“麥加拉肯”第五層樓上,高大筆挺的身形正站在磨沙石窗邊,四面都是玻璃窗子,分成了無數個小格子,由於樓層不是很高,俯首,就能將城市中心一帶盡收眼底,他身穿著一件暗灰色的襯衫,手指尖夾著一支菸蒂,幽深的黑眸一直凝望著窗外香港的繁榮都市面貌,煙霧在他周測繚繞,滿屋子都是煙味兒,一個四十出頭的男人推開門,探進頭來,視線落到了沙發椅子上那套擺放的整整齊齊白色新朗禮服,見它們還原封不動地擺在那兒,窗前佇立的男人一動不動,彼自抽著煙,仿若並沒有將他們穿上身的打算,男人低下頭,看了看手上的表,還有五十分鐘婚禕禮就開始了,唉!這姑爺是咋了?
不想結婚,為什麼要答應四小姐結婚呢?他是沈家的老管家,是親眼看著四小姐沈雨蓉長大成人的,比他自個兒女兒還親,他可不想湯斯翰毀了四小姐的幸福,讓沈家失了顏面。
“姑爺,人都到齊了,老爺催你快下去了。”
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催促了。“好。”好半晌,男人薄唇輕換,輕輕吐出一字,但是,仍然沒有任何穿衣的動作,老管家搖了搖頭,嘆息一聲合上門出去了。
莫川早就在報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