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部分(3 / 4)

小說:女王的小鮮肉 作者:竹水冷

個和氣的男人其實並未做過那樣無情的要求,一切都只是她源於自己的恐懼自發的行為時,他卻對她怨恨不起來了。

因為她太弱小。

弱小到讓人無力。

他看到她的時候,唯有嘆息。

他再看自己,成年了,能掙錢了。他便覺得,是時候,該是他給她庇護的時候了。

他給她錢,給曹家人買禮物,跟曹家人處好關係……這些,是他能為她做的一切了。多少,能讓她的日子過得輕鬆些。

現在,她能體會到他的心意,他就覺得,這些都是值得的。

曹宇軒看了看羊絨衫的牌子,瞭了眼廖遠,沒吭聲。午飯時他們開了廖遠帶來的茅臺,喝得很開心。

吃完飯告辭,曹宇軒送他出來。到了馬路邊,他說:“讓你破費了。”

廖遠說:“應該的。”

他心底就吁了口氣。

送禮就怕對方不識貨。他媽媽和曹宇軒的爸爸都是生在小縣城長在小縣城的人,除了偶爾旅遊,他們對大城市的生活,大城市的品牌並不瞭解。

廖遠看他們拿著羊絨衫往身上比劃時的樣子,就知道他們肯定以為這些羊絨衫跟本地賣的羊毛衫差不多檔次,三五百一件。

實際上,廖遠買的羊絨衫最便宜的是曹萌的那件,因為小,但也要一千多。另外三件,都在兩千以上。他媽媽那件是加厚的,要三千多塊。

他買的煙和酒也都很貴。全部加起來,要萬把塊錢。

可廖遠去郭家都能豁出去兩萬塊錢給郭家人買禮物,對這個生了他,需要他庇護的柔弱女人,更不可能吝嗇。

他本來想著,回頭要找個機會跟他媽媽挑明這些東西的價格。他花錢,本就是有目的的。這些錢,就得花的明白,讓收到的人知道才行。

要不然,就白花了。

曹宇軒現在在羊城上大學,顯然眼界已經比他父親和繼母開闊得多了。他倒是個識貨的人。

有他在,廖遠就無需再透過他媽媽的嘴去傳達這個金額和價值。這是他樂於見到的結果。

說起來,他在這邊花的錢,要比給他爸那邊花的多。那邊他只給他爸買了一件羊絨衫,其他的都是些糖果點心一類的。

女人摸著羊絨衫唸叨了一句:“廖遠啊,下次給小瑞也帶一件吧,這質量可比咱們這裡好太多了。”她倒頗有自知之明,沒說給她也來一件。

但廖遠也沒接這個話茬。

縣城很小,從哪到哪都不遠。曹宇軒也沒事兒,就溜達著陪廖遠走。

他問:“你女朋友,真二十八啊?看起來可不像。顯年輕。”

廖遠有點意外:“你怎麼知道?”

“你上次來不是把微博告訴我了嗎,我關注你了。”曹宇軒笑。

在他們這個年紀的年輕男孩看來,能搞定一個美貌的成熟女人,實在是一件讓人咋舌的壯舉。他的性格其實不算外向,都忍不住八卦八卦。

廖遠有點哭笑不得:“二十八沒你想的那麼大。”

“那你也夠厲害的。”曹宇軒欽佩的說。

廖遠想起來囑咐他:“我的事兒還沒定下來,你先別跟我媽說。”

曹宇軒拍胸脯保證:“我是那麼嘴碎的人嗎?這種事,當然得你自己跟她說。”

他走了幾步,忽然覺得不對:“你們家不在這邊吧?”

廖遠說:“家裡擠,我住在湖光賓館。”

誰大過年的,不住家裡住賓館。家裡再擠,擠不下一個人嗎?

曹宇軒的腳步頓了頓,五味陳雜。

“行了,就到這兒吧,你回去吧。”廖遠說。

他準備走,曹宇軒卻叫了一聲:“廖遠!”

廖遠轉身看他。

“看你過的好像挺好的……”曹宇軒沉默了一會兒,接著道,“我就踏實了。”

廖遠注視了他一會兒,捶了他肩膀一拳。

曹宇軒生受了。

這兩個年輕男孩,既不是兄弟,也算不上朋友。卻因為廖遠的媽媽,而有了切不斷的聯絡。

小的時候,他們彼此討厭對方。一個覺得對方搶了自己的媽媽,另一個覺得對方是討厭的後媽的親生兒子。

每次廖遠去找他媽,曹宇軒都不會給他好臉色。廖遠也不愛搭理他。好在廖遠也不常去,他們一年也見不了幾回。

後來他們都慢慢長大。

廖遠的高一的時候,有一回去看他媽媽,他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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