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與共產黨的合作關係上,一同先後舉行「清共」。二人同樣認為,共產黨是國民黨在當時及以後的勢不兩立政敵。所以,從 1927年至1937年這十年間,汪蔣二人一方面是與共產黨不和,另方面是二人在中國政壇上,互相爭雄,互相傾輒。無疑,由於蔣氏曾因手握兵權,屢佔上風;汪氏也大有支持者,並常以黨內其它主要人(如胡漢民等人),一再另立中央,與蔣公開抗衡。而又1927年間發生的「寧漢分裂、寧漢合流」,然後1931年間短暫的「寧粵對立、寧粵統一」,都是汪蔣二人在國民黨內的權鬥。蔣介石曾經因而有第一次(1927)下野又有第二次(1931)下野。那固然是國民黨內反對蔣氏獨攬大權,身兼數職;亦難掩飾其競爭者汪氏冀期借力打力,取而替代。而汪精衛至三十年代初期後才真正地認識,蔣氏掌軍佔盡優勢,遂開始有二人協作,以林森為政府主席。蔣一心要力服群雄,南征北討,干戈中原;汪則出掌行政兼當外交部長。對於日本的侵華與蠶食,蔣汪二人的不同處就是,蔣不過是要延後「攘外」(抗日),汪顯然是找機會「媚外」(投日)。1936年發生西安事變時汪精衛身在意國養病,是何應欽自任討逆軍總司令的同時,曾急電叫他回國,因他們都是親日派,一齊與日本打交道,例如簽訂「何梅協議」。因蔣介石安返南京,汪精衛再一度無職務。七七事變後汪氏代掌黨,任副總裁,代蔣開會。他過去的聲望和特殊的身份遂成為日本1938年開始的意欲採取「以華治華」政策要爭取的國民黨內高層物件。
當時日相近衛提出三項「和平」政綱,透過途徑,與中方談。在黨高層會後,汪蔣二人意見不同。蔣堅持繼續抗「戰」,汪則主張與日言「和」。最後汪離重慶。
汪精衛是於1938年12月19日假雲南乘專機抵達越南河內。22日,日相近衛發表了第三次對華勸「和」宣告,表示「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又兩年內撤軍」等項,作為響應汪精衛與日本言和運動。這些內容實在是太好了,就沒解釋日本為何侵華!投入人力物力不算,日軍傷亡也很嚴重。然而汪精衛據說相信了,而且公開地回答他同意。同年,12月29日汪精衛在河內發出「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及「豔電」,電文表示,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並且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汪願意依循)以「互相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合作」三項原則,「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汪認為) 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那本是汪發給國民黨的公開信。1939年1月1日國民黨釋出永遠開除汪精衛宣告,並撤除汪一切職務。 2日*周恩來對汪的豔電加以譴責。4日,日相近衛辭職,平沼接替,另組內閣。這期間汪的「中日和平運動」突然中斷了。隨著發生了汪在河內遇刺的事件,不過誤中副車,死助手曾仲鳴。4月下旬日本終於派人把他救往上海。再開始投日談判。5月31日汪率周佛海、梅思平、高宗武等往東京,落實所謂「還都」(即是要把「國民政府」遷回南京) 準備。8月28日汪在上海主持日治區內國民黨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為其集團的投日合法化製造依據。與此同時,日相又再易人,阿部組閣,取代平沼。11月,汪與日本簽訂「日華新關係調整綱要」及「秘密諒解事項」等密約,開列今後合作內容,被史家譏為「賣身契」。翌年1月底在日方安排下,汪與北平「臨時政府」的王克敏及南京「維新政府」的梁鴻志在青島舉行會議,商討彼此日後關係,決定以「國民政府」還都南京之日,為「臨時政府」及「維新政府」取消之時。就這樣,汪氏政權3月30日在南京宣佈成立。汪自任「國民政府代主席」(據稱虛座留待林森前來) 兼「行政院長」,並且發表「還都宣言」,又陳公博任立法院長,周佛海為財政部長兼警察部長等高階人員宣誓就職。自此汪算代表國民黨領導的國民政府由重慶搬回南京,並且在日軍佔領下繼續統治中國。這是汪的愚民解釋。當然難被史家接受。一般稱它「汪偽政府」。因為日本扶植它的出現,也如利用其它傀儡政權一樣。最早有「滿洲國」,依然存在。隨後,又成立有殷汝耕的「冀東防共自治政府」(1935年11月);又德王的「蒙古聯盟自治政府」(1937年10月);另王克敏的北平「*臨時政府」(1937年12月);加梁鴻志的南京「*維新政府」(1938年3月)。同時,當同意取消了北平「臨時政府」,卻又以原班人馬另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