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小說:險中取勝 作者:幽雨

次要的新聞開始在頭版出現。

我在七月份的舊報找到了我要的訊息。在頭條新聞裡這樣寫著“橡景名人慾訴離婚——林醫生宣稱精神虐待。”

報紙對要報導的內容是十分小心的。主要是登原告的訴訟內容。卜華律師事務所代表原告、報導說林醫生是五官科專家,林太太是年輕一代社會的領導人。兩人都是鎮上人人都愛戴的人。兩人對“舌鋒報”記者都不肯發表意見。林醫生請記者去訪問他律師,林太太則說她只有在法庭才肯開口。

十天後林醫生的案子佔了頭版全頁。“林太太指明關係人——社團領導人控告丈夫的護士”。

自報導中得知林太太應紀法官的查問,出面作證並控告了她丈夫的護士果薇安。說她是本案的關係人。

林醫生拒絕作答。果女士已離開本鎮。電話追蹤也未能成功。文中提起本案的歷史背景。林醫生在實習的時候,果薇安就是同醫院的護士。林醫生在橡景一開診所就請他到診所來,她便變成診所的護士。據報紙報導一部分林醫生的朋友來訪時都是由她接待,這些人對她非常支援,都肯作證指出林太太控告中指果女士的事,是荒謬可笑、無中生有的。

第2 天舌鋒報說:紀法官簽發了要果薇安和林醫生出庭以便了解案情;發現林醫生因業務出鎮去了,完全聯絡不上;果薇安則尚未回來。

文後尚有花邊新聞,說紀法官認為果女士和林醫生是故意蔑視法庭的傳票。卜華法律事務所的卜律師和華律師則堅決的加以否認。他們說這種指責會造成社會視聽錯覺,對當事人發生偏見。他們說已經儘快在聯絡,不久即可回來作證的。

自此之後案情發展移到比較不重要的版面去了。1 個月內和解契約登記生效。所有林醫生的財產全部歸林太太。但是她始終否認有什麼財務上的妥協。雙方律師也否認知道這種事。又1 個月後,一位賴醫生自林太太手中買下了林醫生的診所和裝置開始營業。卜華律師事務所除了仍說林醫生會自己回來向大家交待清楚外,其他一律閉口不談。

再向下的舊報已經不提這件事了。櫃檯後坐在高凳上的女郎看我翻這些報紙。

她說:“再向下不會有這件事的訊息了。不過你看12月2 日的。當地花邊新聞欄還有一段。”

我把報紙向邊上一推,我說:“你知道我在找什麼?”

她看向我說:“你自己該知道呀。”

“是的。”

她說:“那麼最後一段也該看一下呀。”

一個粗嘎的男人聲音自隔間後在叫:“瑪麗。”

她自高凳溜下,走向隔間。低沉的聲音在咕嚕,過了一下女的回答他一兩個字。我回顧那疊舊報,把舊報翻到12月2 日。在花邊新聞中我看到林吉梅太太亞美準備到東方去和親友共渡聖誕,所以她要乘火車去舊金山,然後乘船經運河東行。當記者問她離婚案進行到了什麼程度時她說這件事已經全部交由律師處理,她自己連丈夫現在在什麼地方也沒興趣去管。這件事識者都認為無稽和猜說,語言說非但她知道林醫生現在在那裡,並且她正準備要去和他重聚。

我等候小姐回來。她遲遲未出現。我走向街角的藥房,拿地話簿找律師欄。沒有姓紀的律師,沒有姓卜的律師、不過有一位華福侖律師,他的事務所在第一國家銀行大樓。

我選了沒有陽光直曬一邊的人行道走了兩條街的距離。爬上老房子搖搖欲墜的樓梯。走過不太水平的走道。我在一張亂拋著法律書籍的桌子後見到了華律師,他雙腳擱在書桌上,菸斗在他嘴裡。

我說:“我是賴唐諾。我想請教些問題。你還記不記得當時卜華事務所接手過一件林家夫婦的—一”

“記得。’他說。

“不知你能否告訴我,林太太現在在哪裡?”我問。

“不能。”

我想到白莎對我的指示,決心自己冒點險。

“林醫生在哪裡你知道嗎?”

“不知道。”過了一下他才說:“到目前止,他仍欠我們事務所法庭規費和律師費。”

我問:“除此之外,他還欠別人什麼債嗎?”

“沒有。”

“你想他是死了還是尚還活著?”

“不知道。”

“林太太的死活呢?”

他搖搖頭。

“那裡可以找到一直同情她的紀法官?”

他淡藍色的眼珠泛出一絲笑意。“山上。”一面指向西北方向的山。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