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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政治的特別缺點13
敗壞原始自然法之精華的謬誤的起源和發展。
下面就是這位學者對我們的詩人的假說所提出的反駁:“人們相當清楚,關於這種秩序的最漂亮的空論同實行這種秩序的可能性之間存在著多麼大的距離。這是因為在理論上拿假想的人為物件,他們順從地接受各種安排,並以同等的熱情支援立法者的看法。然而,一旦人們想要實現什麼事情的時候,就得使用實在的人,亦即使用不順從、懶惰或受某種強烈慾念驅遣的人。平等方案尤其是一個顯得最違反人的個性的方案:人生來不是役人就是被役於人的;中間狀態對他們說來是難於忍受的。”
這種異議出自我們的所有道德家之口;這是其中一條誰也不敢和他們爭論的原理。人人都象我所提到的那位不偏不倚的作者一樣說:最好的道德理論與實踐之間存在距離的原因,在於這種理論用的是假想的人(實際並非如此)
,而這種人十分恭順地服從立法者們確立的制度。
我的回答是:這正是企圖管教各民族的那些人之中的大多數所做過的事:他們或者以為,人按其本性就象他們在制定方案時所認為的那樣,或者以為人應該成為與我的證明完全不一樣的人:他們根據這種理論建立自己的體系;到了實踐,便發現人們並不願意聽從他們的安排。為了迫使人們服從,他們不得不制定強硬而殘暴的法律,而自然本性則不斷反抗這些法律,因為他們打亂了自然的秩序,或者不讓恢復這種秩序,這些是不足為奇的。
我們的批評家所說的“一旦人們想要實現什麼事情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