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奉調去莫斯科受訓。從此,她再也無法瞭解到李士英的音訊,但仍然一直牽掛著她的中國戰友。

1933年1月17日,江蘇省高等法院第三分院開庭審理李士英一案。法官認定槍殺曹清澄是共產黨乾的,系報復殺人,並將曹清澄與王斌被殺案串並在一起審問,以被告“以危害民國為目的組織團體預謀殺人罪”,判處李士英、劉國寶死刑,李澤才有期徒刑19年。

李士英等三人不服判決,按照國民黨政府的《刑法》《刑訴法》有關條款,提出上訴。 1935年2月22日,高三分院重審維持原判。李士英等人再次上訴到民國最高法院。當時正值全國抗日救國運動高漲,學生運動此起彼伏,民主人士和共產黨呼籲國民黨停止內戰,釋放政治犯,放棄前嫌,一致對外。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經過4年堅持不懈的鬥爭,事件終於出現了轉機。

1936年7月13日,民國最高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李士英改判無期徒刑,劉國寶、李澤才分別改判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 李士英被囚於拉往馬司南路第二特區監獄。抗戰前夕,李士英獲釋出獄,又繼續奮戰在隱蔽戰線上。

第3節 新的任務

1933年秋,莫斯科郊外梅季希。

在梅季希的密林中,有幾棟巨大的紅色磚房,門口站著哨兵,裡面有蘇聯軍人在這裡工作。這幾棟建築物位於一個俄羅斯鄉村附近,有一輛公共汽車通往莫斯科市內,途經列寧山和高爾基公園。這就是蘇軍總參情報部軍事情報學校。

白天,郊區下了一場潮溼悶熱的小雨,到了晚上天氣就變得特別晴朗、溫暖,使人感到舒服,在透明的鏡子般的天空上一塊雲彩都沒有,西邊的天空已變成了玫瑰色。

漢布林格躺在雨後潮溼的草地上,把臉埋到溼潤的大地裡。大地散發著蘑菇和樹林的氣息。如果閉上眼睛你會覺得,自己不是置身於有著“梅季希基地”這個神秘名稱的隱秘射擊場,而是在某個療養院。然而,兩發短促的自動步槍連射註定會打斷你的遐思。其中一次從她的左邊響起,另一次是從右邊,射擊聲嗡嗡地響徹在田野上空,並從不遠的森林折回到射擊場內。

野外射擊訓練,這是目前首要的課程。

漢布林格用力握緊摩神遜步槍的前託,熟練地安上槍托,把它頂在肩上。現在,樹與樹之間就該出現目標了。總共只有幾秒鐘的時間,第一槍就要擊中目標。

“砰”的一聲槍響過後,身後的指揮塔上,忽然傳來揚聲器震耳欲聾的響聲:“漢布林格學員,停止上課,把武器交上來,返回基地”

漢布林格站起來,把自動步槍扔到背後,徑自走開。

漢布林格從中國來到莫斯科後,便和七八個學員在這裡接受無線電報務員訓練。漢布林格很快便適應了這裡的生活。漢布林格學習組裝發報機、接收機、整流器和電波測量儀,還學習俄語。她自認是個用功的學員,但在這個領域裡卻不是最有天賦的人。

時光按照既定的計劃在流逝著,漢布林格不需要為任何事情擔心,她唯一應該做的就是學習。

1934年2月,漢布林格被召到阿爾巴特街。一位少校和漢布林格談話,他不會講外語,漢布林格必須用俄語向他講述自己的生活經歷;此時漢布林格已經學習過六個月的俄語,所以做到這一點並不費力。少校向漢布林格宣佈說,她將很快被派出去,到中國滿洲的奉天執行秘密工作。

在第二次談話時,少校告訴漢布林格,她將和一位德國同志一道去奉天,最好扮做他的太太,漢布林格將得到一份相應的護照。這位同志同時也是漢布林格的上級領導。漢布林格感到很驚訝,她設法說服少校,這樣做是不行的。漢布林格和羅爾夫在上海到處都有熟人,上海人經常到奉天去,漢布林格不可能在公開地回歐洲度假之後,突然又帶著假護照以另外一個人的妻子的身份出現。

不久,漢布林格又第三次被召到局裡。她被告知,上級已經放棄了關於假夫妻的想法,並正式把漢布林格未來在奉天的同事及上司介紹給她。那位同志的別名叫恩斯特,出身於工人階級家庭,職業是海員,和漢布林格受過同樣的情報技術訓練。漢布林格願意和海員相處,他們堅強,有韌性,見過世面,在非常情況下能迅速適應環境。除此之外,他們都喜歡大海。

此後兩週的時間,漢布林格打點行李,與恩斯特一道搬進挨近森林深處由一棟棟小木屋構成的強化學校。

在訓練結束之前,他們只有不多的時間相互熟悉,可這已足以讓漢布林格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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