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確地把以農業為基礎、工業為主導作為發展國民經濟的總方針。把以農業為基礎、工業為主導作為發展國民經濟的總方針是1962年明確地提出來的。1962年1月“七千人大會”上劉少奇提出:“以農業為基礎來發展國民經濟,是我們的一個根本方針。”《劉少奇選集》下卷,第361頁。同年3月,周恩來在二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多年來的經驗完全證明,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必須以工業為主導,而以農業為基礎。”《周恩來選集》下卷,第371頁。這對於當時的國民經濟調整工作和對於以後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具有根本性的指導意義。
第四,明確地提出以農輕重為序安排計劃,把農業放在發展國民經濟的首要地位。即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必須首先安排好農業的發展速度和生產規模,安排好農業內部的糧食、棉花、油料的生產,安排好種植業與林牧副漁各業的結構和比例關係;其次安排好輕工業的發展速度和生產規模及其內部的結構和比例關係;然後根據農業、輕工業特別是農業的發展速度和生產規模來決定重工業的發展速度和生產規模,安排重工業內部的結構和比例關係。在黨的八大前後,毛澤東、周恩來都十分重視研究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係,並多次強調要處理好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係。但怎樣處理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尚處於摸索之中。當時,他們還只是在優先發展重工業的框架之內提出“同時必須充分注意發展農業和輕工業”。《毛澤東著作選讀》下冊,第796頁。1959年廬山會議前期,毛澤東曾提出,過去安排經濟計劃的次序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