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大元帥軍銜的要求,認為該軍銜既是最高軍銜,也是最終軍銜,除了蒙山軍的締造者,無人有資格享有該軍銜。也就是說,這是一個特定的,一次性的軍銜。
“如果司令不出任大元帥。對全軍計程車氣是一個極大的打擊。”胡宗玉這樣寫道。
根據主要將領們的意見。國防部及總參謀部最終確定的軍銜製為六級十七檔,取消了原方案中大元帥與一級上將兩種軍銜,但增加了准將一級。
龍謙回京後的第三天召集了一個主題為軍銜制的高階別會議,除了國防部、總參謀部這兩個軍政軍令系統的主要首腦外。政府、議會、海軍、聯勤總部及衛戍區的主要首腦都參加了。軍銜評定小組的成員自然也參加了會議。王明遠在通報意見徵集後。最後通報了軍銜制的設定、評定及授予系列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
設定軍銜序列是最簡單的,評定則複雜的多。解決了序列設定後,王明遠牽頭的工作小組已經拿出了軍銜評定的實施細緻。以現有職務為基準,同時參考軍齡和戰功兩個因素。會議的重點是討論評定細則。
在討論開始前,龍謙就實行軍銜制講了話,他在闡述了實施軍銜制的意義後,講了四點意見。
第一,他對軍銜工作小組一年多來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謝,“這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也是一件得罪人的事。你們出色地完成了任務,使得我們可以坐在這裡討論確定了。我建議明遠對於參加這項工作的同志們進行專項嘉獎,並給與現金獎勵。”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