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以憲嫡長,又嘗為太子,而楚王有大功,故久不定。憲辭曰:‘儲副,天下公器,時平則先嫡,國難則先功,重社稷也。使付授非宜,海內失望,臣以死請。’因涕泣固讓。”
由上文描述中的“臣以死請”與“因涕泣固讓”不難看出,李憲避讓太子之位的意志堅決,絕不是被人脅迫,抑或是迫於形勢所作出的無奈選擇。在儲位鬥爭異常激烈的封建時代,這是極為罕見的現象。是什麼樣的考量使得李憲做出這樣的決定,而這樣的考量又來源於怎樣的現實環境呢?做出避讓儲位的決定,又會給李憲此後的生活帶來哪些結果及影響呢?
依照嫡長子繼承製“立嫡以長不以賢”的規定,李憲將成為太子一事毋庸置疑。實行嫡長子繼承製的初衷就是為了避免統治階級內部的權力爭鬥,從而穩定統治秩序。秦漢及其以後,除清代採取秘密立儲制外,大多數王朝都將嫡長子繼承製作為國家最高權力繼承過渡的基本形式。
但縱觀歷史,嫡長子繼承製在實際操作中的可行性並不大,抑或是不具備現實條件,抑或是有其它人為因素在作祟。嫡子在歷代君主總數中的比例更是很小,如秦漢兩朝皇帝中僅3人為嫡出,宋代僅3人,明代僅5人。
就中國古代而言,為爭奪最高統治權而弒父殺兄之風以南北朝與隋唐五代時期最盛。這主要是由於北方少數民族的繼承製度是依照“森林法則”弱肉強食,能者居之。而中原人則習慣於奉行出身和血統為主導的繼承方式——嫡長子繼承製。在民族大融合的背景下,兩種文化的衝突與交融便引發了較長一段時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