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卒平分糧食,最比其贏弱者,三日而後勒:兵病者皆求行,爭奮出為之赴戰’。他所著《司馬法》中曾說:‘敵若傷之,醫藥歸之’,可見當時部隊中已設有掌管醫藥的人員。《墨子》也說:‘舉巫醫,卜有所,長具藥,宮養之,及有方技者,若工第之。’此處所謂‘長具藥’,我意乃是‘醫之長掌具藥備用’。有鑑於此,某以為最早的軍醫的確是由巫醫和方士擔任,但其出現時期,只能定在春秋戰國之時。”
李曜“哦”了一聲,道:“原來如此。”
王笉點點頭,又接著說了軍醫制度在秦漢時期的一些發展,然後轉到醫術上,道:“秦漢時代,由於鐵兵器逐漸精良,金創折瘍成為戰時常見傷害,止血包紮法隨之有所發展。漢時普遍使用地黃治內出血和接續斷骨,《本草拾遺》記載漢高祖劉邦曾用‘斫合子’以治墮傷和內出血。《神農本草經》則記載了王不留行、續斷、澤蘭、地榆、扁青等二十餘種藥名。用於傷科內服或外敷,可見當時傷科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又如《治百病方》已用藥物功能命名為方,其處方目的不限於止血止痛,還有消散潰膿,生肌收口的功效,開拓了此後理氣活血化瘀的治傷理論。醫聖張仲景在此基礎上發展了理氣、活血、化瘀的治療法則,建立了既對症用藥(止血止痛),又審因論治(活血化瘀)的配方原則。正陽兄若為軍旅需求而欲設立河中醫學院,這些方面,當屬要務。”
李曜連忙應了,將王笉的話牢牢記住,便又聽她繼續道:“而後魏晉南北朝時,事關軍醫之記載,便漸漸多了,太醫校尉、太醫司馬、金瘡醫和折傷醫等,不絕於史。帝王及將帥出征,也多派遣太醫,或有侍醫跟隨。”
李曜聽到這,忽然想起當初看武俠小說時,經常有內傷外傷之說,又想到若以憨娃兒那般,用鈍器將人打傷,在古時莫非便是無藥可救了。
他向王笉問起,王笉回憶了一下當初在潞州時憨娃兒對敵的手段,搖搖頭道:“若是朱押衙那般神力,但凡打中,怕是神仙也難救,不過若說尋常鈍器所傷,倒也是有救治辦法的。”
李曜沒料到古代不會“開刀手術”竟然能治“內傷”,不禁驚訝,連忙問起。
王笉便微微笑道:“譬如《外臺秘要》卷二十‘金瘡禁忌序’中,便引葛稚川(葛洪)之說:‘凡金瘡出血,其人若渴,當忍之。常用乾食並肥脂之物以止渴,慎勿鹹食,若多飲粥葷,則血溢位殺人,不可救也。又忌嗔怒大言笑,思想陰陽,行動作勞。勿多食酸鹹,飲食酒、熱羹臛輩,皆使瘡腫痛發,甚者即死’。”
李曜心中點頭,因為這個他能理解,現代對創傷休克及出血性休克的處理,仍然採取這些措施。
王笉見他點頭,才又繼續道:“不過,凡金瘡,傷天囟、眉角、腦戶、臂裡跳脈(肱動脈)、髀內陰股(股動脈)、兩乳上下、心、鳩尾,小腸及五藏之腑輸(位於胸背,去脊柱三橫指)皆是死處,不可療也。”
李曜長長地“哦”了一聲,暗道:“這倒也是,顱腦損傷、肱或股大動脈出血不止,又或內臟破裂,肋骨骨折所致的氣血胸等證候,就算對現代醫學來說也是嚴重的戰傷,古人直接表示‘不可療’也是情有可原,可惜我對醫學全然外行,不然真要給中醫在華佗之後再次引入外科手術式的解剖手段才好。”
想到外科手術,他又想起一個非常常見的傷勢,忙問:“那若是箭傷,甚或帶毒的箭傷,卻當如何?”
王笉道:“療毒須得對症,這卻一時難以說清。不過若只說箭傷,譬如被有射網的毒箭所傷,可用蘭子散解金毒。如箭在肉中不出,可用半夏和白蘞下篩,以酒服。如此則淺者十日出,深者二十日,終不住肉中。”
兩人又你問我答地談了許久,南北朝往後便是隋唐,李曜來唐已有數載,唐時的軍醫制度倒是有所瞭解。唐初所設的天策上將府,其主持醫藥事務的官員為功曹參軍,為中央最高軍事機構中的一個單位。當時在地方政府中也設有此類官員。如在京兆、河南太守牧、都督及刺史屬下、也有功曹、司曹等兼管醫藥行政。唐太醫署及地方醫學也擔任部隊的醫療工作,這一制度為歷代所繼承。唐代地方部隊多屬於折衝府,全國共643府。而在折衝府中僅有太醫、藥童、針灸、禁咒諸生共211員,平均三府才有一個醫務工作者。所以必須藉助於醫學中的博士、教授和醫生等來為部隊擔任醫療工作。
也正是因為如此,王笉之父王博士當日雖然地位甚高,仍是堅持“醫術為仁術,天心是我心”,多次親下地方,救治傷兵、百姓。
李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