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0+6X)×2/10;X≈3333裡。
即千里販運可以實現。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事實上,史載“上以關中饑饉,米鬥三百,將幸東都。”採取的是就食政策,以人口流動取代糧食流動。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關中地狹,餘糧不足以供應,而從外地運糧至京成本又太高,朝廷與百姓都不能承受。故《新唐書·食貨一》後來寫道:“其凶荒則有社倉賑結,不足則徙民就食諸州。”
第三“題”,開元六、七年,米鬥3錢。開元九年,于闐粟鬥別15文,折米鬥26文。在糧價之差為23文時,能否實現糧食由關中或中原向西域的流通?計算結果是不能。因為在糧價差僅為23文時,糧食陸路販運最遠距離X為:
26×100=3×100+6X+(3×100+6X)×2/10;X≈310裡。而於闐距安西都護府治所西州就有2000裡之遙。
第四“題”,開元十三年後天下無貴物,兩京米鬥不至20文。開元二十五年,米鬥之價錢13,青齊問鬥才3錢。取青齊米價鬥3錢,兩京米價鬥20文計算,青齊與兩京問能否實現千里販運?齊州至東都1244裡,青州距東都1607裡。齊、青兩州距長安更遠。若陸運車載由齊州販糧至東都,米百斗的經營成本是:
C=3×100+6×1244=7764文,即每鬥約78文。高出東都糧價58文。也就是說,在青齊與兩京問糧價差僅為17文時,商人非但無利可圖,還會賠本,故兩地間的糧食千里販運不可能實現。
第五“題”,天寶四載(公元745年)沙州和糴糧價,其中粟鬥估27文、32文;敦煌(即沙州)“五穀時價”,其中粟一斗直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