礎上研製成功的。
'仿製:一波三折
殲…6 甲(東風 103)
按照 1957 年協議,蘇聯於 1958 年上半年陸續將米格…19P 的圖紙發到瀋陽飛機制造廠和黎陽發動機廠。當年 8 月仿製前期準備基本完成,遂正式開始仿製工作。仿製的米格…19P 在國內被稱作東風 103,這是當時國內航空工業提出發展的一系列“東風”型號之一。
1958 這個年份,中國人都不會陌生,舉國上下瀰漫著狂熱的大躍進情緒。東風 103 就是在這種形勢下開始仿製的。沒有理智的指導,沒有踏實地研究技術資料,在“趕英超美”的口號下一味地求快(四局提出的“快速試製”方針),其結果可想而知。在試製過程中,瀋陽兩廠全部採用自行編制的工藝資料和自己製造的工藝裝置。從著眼未來發展和不受制於人的方面考慮,這個選擇無可厚非。但在當年那種環境下,我們在建立自己的工藝體系的同時,是否確保吃透了米格…19P 的那一套並進一步保證我們自己的質量呢?由後來的事實來看,很難作出一個肯定的答覆。
1958 年 12 月 17 日,東風 103 由王幽淮操縱首飛成功。1959 年 4 月 26 日,國家鑑定委員會正式鑑定驗收。整個試製週期,比米格…17F 大約縮短了一半。而盲目求快的結果就是質量問題嚴重。按《當代中國空軍》記載,東風 103並 未正式投產。而另有資料稱,該機實際在國家驗收前就已經投產,而且一直生產到 1961 年 1 月才停產。若兩種說法均無誤,則意味著當時至少在飛機定型投產方面的管理相當混亂,我們沒有建立或者建立了沒有嚴格遵循相應的管理制度。
1964 年 11 月,航空工業部統一國產飛機命名,東風 103 改稱殲…6 甲。由於質量不過關,早期生產的殲…6 甲沒有發揮任何作用。沒有公開資料提及這批飛機的去向。但在 1958 年至 1966 年空軍夜間攔截作戰中,從未見到殲…6 甲的身影。當時的主力仍然是米格…17PF 和加裝截擊雷達的圖…2/圖…4 截擊型。此後直至 70 年代末,大陸夜間的天空都是由陳舊的米格…17PF(殲…5 甲)來保衛的。
1973 年 11 月,空軍提出新的武器裝備發展規劃,其中一條是:為解決夜間作戰的需要,建議重新恢復殲…6 甲的生產。當時米格…17PF(殲…5 甲)已經陳舊不堪,在沒有其它選擇的情況下生產殲…6 甲是必然的。1974 年,貴州飛機廠根據空軍要求重新仿製殲…6 甲,以便擔負夜間作戰任務。1975 年 12 月 21 日,新殲…6 甲首飛成功。1977 年,該機設計定型,少量投產。
早期的殲…6 甲就是完全克隆米格…19P,主要特點是:機頭延長,以安裝分體式 PR…1 雷達;照相槍在進氣口右方;空速管位於右翼尖;固定武器為 2 門 23 毫米航炮。貴州仿製的新殲…6 甲改進最突出的一點是:對機載射雷…2 雷達進行改進,使之除了配合航炮射擊外,還可以用於控制霹靂…2 號空空導彈的射擊,從而擴大了殲…6 甲的機載武器種類,增強了其作戰能力。由於這一改進,新殲…6 甲翼下增加了兩個掛架,用於掛載霹靂…2 號導彈。這也是有些文章認為殲…6 甲可以掛載霹靂…1 導彈的原因,但由於制導體制不同,無論早期還是後期的殲…6 甲都不能使用霹靂…1 導彈。除此以外,新殲…6 甲還採用了 I 型火箭彈射救生系統、雙發啟動系統、主起落架應用盤式剎車等共計 7 項改進。
59 式(東風 102)
這個型號應該算是 1958 年兩岸大規模空戰的直接產物。
1958 年 7 月,中國空軍緊急入閩,爭奪閩浙沿海地區的制空權,同時掩護炮擊金門的行動。參戰部隊中,就包括了裝備夜間截擊機米格…17PF 的空 1 師 1 團。但一個月後,空 1 師 1 團被調回後方。沒有公開資料提及這一調動的原因,但聯絡空軍制造更多殲擊機的要求,不難看出,較重的米格…17PF 不適於參加晝間爭奪制空權的戰鬥是原因之一。
由於只購買了米格…19P 的生產許可證,我們當時並沒有圖紙可供直接仿製晝間戰鬥型米格…19S。而在結構上,米格…19P 和米格…19S 相差並不大。因此,根據上級決定,由瀋陽飛機制造廠負責,以米格…19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