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宗尚未解決的歷史遺留疑難案件,要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 度,實事求是,一定要把它辦好,不能留下尾巴。8月27日,該院以(99)粵高 法接字第555號函要求汕頭市中院審查處理。 汕頭中院跨世紀複查取證,認定害死18條人命都與杜周南不相干 汕頭中院歷經兩年,認真開展了對杜案跨世紀的複查取證。圍繞原佈告認定 他回鄉後害死18條人命犯惡霸罪反覆查考,翻閱了有關文書檔案几百卷,艱難地 尋訪了在世的有關人員,逐漸弄清了該案的真相。 杜焯民也多次從饒平來到50年來很少回過的故鄉蘭苑村,尋求父親不是惡霸 的舉證材料。村支委一位負責人回憶:他二伯解放前在村裡所謂“玉壺間”案被 殺害,他父親說其實二伯是被當時的偽政府冤死的,後來加罪到杜周南身上,是 冤外加冤。 2001年8月24日,杜焯民來到汕頭市中院,終於聽到了對其父親宣告無罪的 終審判決。 汕中法刑再終字第2號(2001)刑事判決書說,經再審查明,杜周南1940年 以前大部分時間在外地工作,回家鄉後主要從事教育工作,支援過革命,做過一 些有益於人民的事。原判認定杜周南害死18條人命等惡霸罪行,部分失實,部分 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