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01年1月第一版',《世界政治》'2001年1月第一版';

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人權與21世紀》'2000年9月第一版',《中國法制史》'2000年12月第一版';

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20世紀中國的人權思想》'2000年11月第一版';

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處於十字路口的中國社團》'2001年2月第一版';

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的《全球化與政治》'2000年3月第一版';

坦率地說,我很幸運,沒有上述的書籍出版,是不可能嘗試此書的寫作的。本書的寫作正是在這種大的政治氣候條件下才可以成行。從大批科研出版物的出版情況可以看出,人權問題、政治改革方面的話題已經不是理論界不能涉及的禁區,相反,這些領域已經被當做一門門科學來研究。一本本政治學、法學和行政學的教科書已成為大學生專業課的必讀課本。

國民待遇的研究,人權的研究已成為時代的需求。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劉海年先生在《人權與21世紀》一書序言中所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發表半個世紀後受到廣泛紀念,說明人們從切身的經歷中認識到了人權的重要。也說明人們希望在新世紀裡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重要的奮鬥目標。越來越多的人關注人權,越來越多的權利被人們所關注,這是人們在客觀世介面前覺悟的表現,也是現代經濟、政治、文化和科學技術發展的必然要求。人只有在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才能在改造客觀世界中更好地發揮其能動作用。而這種能動作用的發揮,又是推動社會進步,使人們享有充分權利的條件。”

撫今思昔,象我這個與共和國同齡的人會感慨萬千。回想青年時代,回想文化大革命那個時期,人們靠著熱情和忠誠奉獻著自己的一切。在那個階級論、成分論的時代,社會充滿了崇拜和歧視。一方面是對偉大領袖的崇拜,一方面是對敵對階級的仇恨和歧視。一方面是忘我無私的工作,一方面是殘酷無情的迫害與鬥爭。在那個時代,中國人根本談不上思考人權和待遇問題。

社會畢竟是進步了。20年來,中國已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但建國之後按極左模式建造的制度大廈是否已經被拆除?計劃經濟時期遺留下來的種種不合理國民待遇是否已經消失?改革開放後新誕生的種種新型腐敗是否被遏制?湛江海關、廈門海關走私大案被查處後是否意味著此類現象已被杜絕?

現實告訴人們,擺在面前的任務是艱鉅的。一些社會腐敗正在以更隱蔽的方式進行,城鄉二元結構下形成兩種國民待遇仍然存在,由兩種不同戶口造成的身份歧視依然在社會上流行,不同所有制企業間的不同待遇也仍然存在。更主要的是,改革多年來積累起來的各種社會矛盾正在積澱、孕育甚至爆發。中國的前途無非兩種可能,一種是透過政治科學和行政科學化解積壓的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一種是僵化的政治體制面臨社會變革的猛烈衝擊。為了避免改革出現不必要的損失,中國的政治研究必須走上科學之路,中國的決策者們必須未雨綢繆。

5,關於此書的寫作

就在我寫這些內容的時候,4月27日晚上被中國政法大學邀請去給學生們做一個題目為“二元結構與中國經濟”的報告。回來的路上,與司機師傅聊起了天。沒想到這年近50歲的人說出了當前社會一個重要的現象,即法律面前的不平等問題。用他的話說就是“法律對當官的沒有用”。譬如說開車系安全帶,出租司機不繫就要罰分,而有些管理部門的人不繫就沒有事。

中國古代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說法,但也有“刑不上大夫”一說。在中國的今天,“刑不上大夫”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雖然成克傑、胡長清被殺了,但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現象依然嚴重,特權依然橫行。

社科院的學者邵道生先生在《黨風月刊》雜誌上曾寫過一篇文章,題目為“我們在法律面前能否人人平等?”。所舉的例子是,1996年3月14日,北京某工程爆破公司的高階工程師魏寶林被法院判處了2年有期徒刑,並罰款5萬元。案由是在1992年至1993年期間,魏以湖南省冷水江市振興礦業新技術開發部的名義,向湖南、廣東、浙江等省的礦務局轉讓水泥卷錨杆技術,從中收取費用10。5萬元,法院認定其偷逃個人所得稅6。12萬元。然而,1998年著名的歌星毛阿敏被稅務部門查出偷漏稅106。08萬元,是魏寶林的17倍多,竟然被免於刑事處分。稅務部門下達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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