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3 / 4)

傢伙為了實驗一下新買來的槍好不好使,便將兩個雲南婦女騙到山裡當靶子殺掉。為了試試重慶情婦的膽量,便將一男子帶到山中讓其打死。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當前我國一部分人的意識中,生命權利是多麼得淡漠!這些人從小就沒有生命權利的概念,可能從小就沒有人叮囑過他們不能殺人。我們的小學課本中也沒有不能殺人的內容,好象這一點用不著說似的。如果不從小就樹立起珍惜生命、維護生命權利的意識,那麼長大後也不會有重視生命權的概念。因此,中國人生命權觀念的淡漠完全是法律落後和教育落後的結果。今後不在國民中大力進行宣傳和教育是不行的。

曾經在電視上看過這樣一則報道,遼寧營口地區的一個殺人團伙先後殺死八九個人,其中一個主要的殺手被捕之後,在警方感化教育下,利用獄中一年的時間寫出了厚厚的一本書,內容主要是他的反省覺悟和經歷。其實他原本是一個淳樸的農村青年,就是因為從小缺乏正確的教育,仗著膀大腰圓力氣大,慢慢走上武力搶掠的道路。當他隨同首犯在北京第一次作案,將一名出租司機殺死後,幾乎沒有一點心理障礙。隨後的殺人似乎也沒有什麼心理反映。這種現象說明了什麼?只能說明這些人的心理空虛,意識空虛,頭腦中沒有一點犯罪的意識。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如不加強公民權利和國民待遇知識的教育,今後的社會光靠一次又一次的嚴打是無濟於事的。

在發達國家,由於人們對生命權如此重視,有些國家目前已經廢除了死刑。象美國有時將一個罪犯判刑80年而不槍斃。這在中國人看來有點不理解。對於那些罪大惡極的罪犯留著他幹什麼?象常德的殺人魔頭張君這種人還留著幹啥?惡貫滿盈,死有餘辜。

由於每個國家發展程度不同,對待生命權的看法也不同。最近一個比較引人注目的案子是廈門特大走私案的主犯遠華集團的頭目賴昌星。此人據說案發後逃往加拿大,並已被加國拘捕,但就是不往中國引渡。理由是中國有死刑,送回來後就會被殺掉,因此不能引渡給中國。這種論點簡直讓中國人沒法接受。有死刑又有什麼不對?象這種對國家對人民犯下滔天大罪的人有什麼理由不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全國有多少人希望將這個腐敗分子處以嚴懲,有多少人盼望法院開庭審判賴昌星!但問題就這麼奇怪,廈門走私大案就這樣草草收兵,也沒看到中方向加方提出抗議,也不知賴昌星何時能被押送回國。

生命權問題由於人們的看法各不相同,常常引起很多爭論。例如,最近中國展開的“安樂死”問題。西安有9名患腎衰竭病的病人聯名上書有關部門,要求用安樂死的方法儘快結束自己的生命。結果遲遲得不到批准,並引起一場社會範圍的爭論。這些病人渴望安樂死的原因是,活著太痛苦了,另外還要消耗家庭和社會大量的錢財。一個腎衰竭的病人每週要透析血液兩次,一個月要花五六千元的治療費,一年至少要花掉七八萬元。得了這種病就別想治好,只有靠藥物和透析活著。用病人的話來說,那就是非把整個家庭和親戚全部拖垮不可。活一年就要扔進去七八萬元。在這種情況下,以李林為首的9名病人終於集體發出了安樂死的要求。

但是,這種對死的要求居然遭到現行法律的抵制。現在我國的法律認為,幫助人自殺就等於故意殺人。這樣一來,哪個醫生還敢讓病人安樂死!並且,按現行的法律,病人甚至連要求死的權利都沒有。也就是說人一旦生出來,就只能活不能死。那麼,到底是病人的要求提錯了,還是法律制定的錯了?生命誠然寶貴,但當生命已經成了一種浪費和痛苦的時候,生命還有什麼價值?還有什麼必要存留?

是不是人類發展得有點過頭了,對生命看得過重了?是不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社會財富的增加,使人類也患上了一些富貴病?本來嗎,生生死死,自然現象。有生就有死,何必大驚小怪。更主要的是,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生與死的問題往往都與經濟承受能力相聯絡。對於生與死的問題,還是要順其自然一些。不一定非要模仿西方發達國家。試想一個腎衰竭的病人,活上5年,花掉40萬元。這40萬元是多大的一筆財富啊!以2000年中國農民年現金純收入1640元來衡量,40萬元相當於244個農民的一年收入。相當於一個每月1000元工資的國家公務員33年的工資。另外,從資源和生態環境角度來計算這40萬元,以北京市2元一噸的高水價來計算,40萬元可購買20萬噸水,以100元一噸煤來計算,40萬元可購買4000噸煤,以3000元一噸鋼計算,可購買133噸鋼。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