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4)

小說:故宮塵夢錄 作者:那年夏天

有29顆,乾隆末年僅有25顆,即是現在的數目。而將宣統之寶,也計算在內,似乎乾隆時代就有了宣統之寶,而乾隆以後的嘉、道、鹹、同、光五朝一顆寶都沒有,這都是不知所云的胡說。

當時這些人也沒有思考,只好算是“姑妄聽之,信不信由你”了。

第一部分:遷移的初步攝閣的解釋

一面,清代表們傳諭儲秀宮、養心殿內監宮嬪約1000餘人,由清室每人發銀10元,即日下午搬出宮外。鹿鍾麟派兵一營,於下午3時起,令一個丁姓的營長監視警察二名,逐個搜查這些內監宮嬪,除自身所有的物件外,不得夾帶公物。

這日,兩方面代表散了之後,李石曾準備著在神武門內東耳房設會議辦事處。

攝閣方面,昨夜決議釋出了左列一道正式命令:

修正清室優待條件,業經公佈施行,著國務院組織善後委員會,會同清室近支人員,協同清理公產私產,昭示大公。所有接收各公產暫責成該委員會妥慎保管,俟全部結束,即將宮禁一律開放,備充國立圖書館、博物館等項之用。借彰文化,而垂久遠,此令。

前面已經說過,在這事發生的第三日,因為一般自命清室遺老的鼓動,段祺瑞首先發了君主國家一個不病之呻。又過了兩天,據說英日兩個國家亦有兔死狐悲之感,傳出了反對的空氣,但是並沒有正式行動,也許還是保皇派的自吹自唱,卻又弄來了一個張作霖將要響應老段聯合責馮的傳聞。國務院在當時也有些躊躇,恐怕各方誤會,曾經發出了一個解釋的歌電:

(銜略)民國建國,十有三年,清室仍居故宮,於原訂優待條件第三條,迄未履行,致民國首都之中,尚存有皇帝之遺制,實於國體民情,多所牴觸。受於十一月五日,與清室溥儀商訂修正優待條件。其文曰:今請大清皇帝欲貫徹五族共和之精神,不願違反民國各種制度仍存於今日,特將《清室優待條件》修正如後(第一條至五條已見院令不贅),商訂既畢,溥儀已於本日移出宮禁,政府已令行政長官妥為保護。特此電聞。國務院歌印。(五條修正條文,詳後。)

現在,外間又生出了這許多反動的宣傳,國務院乃又發出了一個庚電:

北京參、眾兩院,各部院、各衙門、馮檢閱使、奉天張總司令、各省巡閱使、巡閱副使、督軍、督理、省長、督辦、都統、各總司令、各護軍使、各鎮守使、各師旅長、各省各法團、各報館均籤:慨自晚清遜政,共和告成,五族人民,鹹歸平等。曩年優待條件之訂,原所以酬謝遜清;然今時勢年趨,隱患潛伏,對此畸形之政象,竟有不得不量予修正以卒其德者:誠以北京為政治策源之地,而宮禁又適居都會中心,今名為共和,而首都中心之區,不能樹立國旗,依然沿用帝號,中外觀國之流,靡不列為笑柄。且聞溥儀秉性聰明,平日恆言願為民國一公民,不願為禁宮一廢帝。蓋其感於新世潮流,時慼慼然以己身之地位為慮。

近自財庫空虛,支應不繼,竭蹶之痛,蓋傷其身。故當百政重新整理之會,得兩方同意,以從事於優待條件之修正。自移居後海,並飭由軍警妥密保護。從此五族一體,階級盡除,其基礎固如磐石。而溥儀方面,既得自由向學之機,復甦作繭自縛之困。異日造就既深,自得以公民資格,宣勤民國,用意之深,人所共喻。緬維盡慮,定荷贊同。至於清室財產,業經奉令由國務院聘請公正耆紳會同清室近支人員,共組一委員會,將所有物件分別公私,妥為處置。共應歸公有者,擬一一編號交存於國立圖書館、博物館中,俾垂久遠,而昭大信;並以表彰遜清之遺惠於無窮。恐遠道傳聞,有違事實,特電布聞,敬祈照察。院庚(八日)印。

這樣,空氣中的騷動,暫時無所聞了。其實呢,清室如一根中空的木柱,本已要倒了,

這一陣烏煙瘴氣,正如倒下來時的一陣泥灰,連蛀壞它的一些蛀蟲木屑在內,飛起了一陣空煙,根本不會再立起來了。在我看來,這樣地恭維解釋,也是多餘,徒見其不夠氣壯!這等假仁假義,斬草不除根,還替他灌溉,促其生長,以至於日後終究成了日本人的傀儡,助成“九一八”的亂事,犧牲了多少性命,於溥儀也沒有好處。

我真替這班為善不足、做事不徹底、見事不明透的朋友慚愧。歸根結底,都是謀國不忠,自己還不肯負責的緣故。其中“基礎如磐石”、“遺惠無窮”等等的措詞,不知道當時寫文章同出名負責的當局,真不覺得言不由衷嗎?我們只覺得他們的滿面羞慚,到現在我也是汗顏無地。

第一部分:遷移的初步組織善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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