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部分(1 / 4)

小說:晚清七十年 作者:童舟

此時如何相處?我們就不能輕信官書上的描述了。

可是孫中山是個最有毅力、最倔強的人。他在檀香山住了幾個月之後,便拋妻撇子,跑到美國去了。這時美國的排華運動已到了瘋狂的程度。中山之所以能安抵大陸,所用的證件,顯然就是他的「夏威夷出生紙」。中山遊美的目的,自然是想籌款和組織興中會。

但是在這方面他卻完全失望。因為此時革命風氣未開,而僑社中的主宰團體的「致公堂」又十分「頑固」(這是中山自己的話)。至於中山在美何以為生?我想他那時也和我們後來的留學生一樣;「手舞銀盤去復回,老子今朝作企枱。」他在餐館或洗衣店「打工」。——我們己查到中山當年在美國打工的人證。

一八九六年夏秋之間,孫公在美國待了幾個月。九月下旬他就從紐約搭船到英國去了。他去英國的目的,顯然繞道歐洲回遠東去。因為他的根據地畢竟還是在香港、日本一帶。那兒有他大批的夥伴和同志。他有推翻滿清的堅定的決心。在那兒他可再次組織暴動和起義。可是他絕未想到在倫敦卻突然被清廷駐英使館所綁架。這一出歷時兩週(十月十一日至二十三日),發生在倫敦的「西安事變」,卻幫了中山一個大忙——孫文在國際上原無籍籍之名,可是這次聞名世界的「綁架案」,卻使他從一個大清帝國的逋逃犯,一躍而為世界一級的革命家和政治家。自此以後,中國革命陣營中再沒有第二個領袖,享有與中山相埒的聲譽和地位。

「三民主義」的根源

再者,他環繞地球的不斷旅行、觀察和閱讀書報,也使他對發生在中國的問題,有更深入、更廣闊的理解。他掌握了加富爾(Count Di Cavour; 1810…1861)、加里波的(Giuseppe Garibaldi; 1807…1882)和俾斯麥(Ottovon Bismarck; 1815…1898)的現代「民族主義」(有別於我國傳統的華夷之辨);寄居英倫,他也更深的體驗了英語民族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代議政府」的運作;更明白了資本主義社會異化分裂的毛病,而嚮往於當時正在美國風起雲湧的「國民運動」(Populist Movement),尤其是這一運動的理論導師亨利?喬治(Henry George 1839…1897)的「單稅法」Single Tax System)的精髓。特別是對土地的「無勞增值」(unearned increment)和「漲價歸公」諸要點。好學深思的孫中山先生,在融會貫通之後,把它們有條理的編纂起來,這就是他後來指導「國民革命」的政治理論的「三民主義」了。雖然這三個「主義」,都是當時在西歐北美,甚囂塵上的政治經濟理論,沒一個是他具有原始性的發明,但是孫公能實際深入西方社會,耳濡目染,採自源泉,然後活學而活用之;較之與他同時或後輩之熱衷「西學」,奢談「主義」,而一知半解的夫子們、領袖們,那就高明得不可以道里計了。在那些多半是「不知不覺」的青年信徒的眼光中,則「總理」、「國父」,就更是「先知先覺」的天生聖哲了。

石不轉而江自流的中國知識階層

孫中山在「倫敦蒙難」之後,應出版界之請,寫了一本名利雙收的小書,暢銷一時,足使他在倫敦住了九個月,不虞匱乏。他於一八九七年七月初離英赴加拿大。再穿過加拿大至溫哥華,搭船於八月中旬抵日本橫濱,投宿於老友陳少白寓所。中山於一八九五年冬路過日本時,只是個薄有微名的中國逋逃犯。兩年後「蒙難」歸來,他已成為國際知名之士。他的日漸上漲的「知名度」,因此吸引了日本人的注意。首先慕名來訪,嗣後成為中山終身密友的便是宮畸寅藏和平山週二人了。他二人都是當時日本政黨政治中的活躍人物。透過宮崎和平山,中山又結識一些頭面人物,如犬養毅、大隈重信、頭山滿、尾崎行雄、副島種臣、久原房之助、山田良政、萱野長知等數十人。日友平山周在無意中為他又取個日本名字曰「中山」。孫公自己在「中山」二字之下加個「樵」字。其後便偶用「中山樵」作為他的日文「化名」。後來在同盟會時代,黃興、胡漢民等對外界通訊,都尊稱孫總理為「中山先生」。結果弄假成真,全國上下都叫起「孫中山」來,真的名字反而不用了。其實孫公從發命令到籤遺囑,一直都只用「孫文」二字;他在公文上函札上,向未用過「中山」的諢號,而國民政府的官書,和國民黨的傳記作者,卻偏喜叫他「孫中山」,實在是很滑稽的事。

中山此次訪日,來結交他的日本人蓋有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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