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部分(1 / 4)

小說:我的回憶 作者:打倒一切

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我回到北京的第二天,即被捕入獄—幾乎喪失了生命。這件

事我雖事前獲得訊息,但疏於戒備。這種對於自身安全大意,而闖了大禍,似也是我充好漢

愛冒險所應得的處罰。

我回到北京的當天(五月二十日)下午,首先晤見李大釗先生,告以擴大會議的經過。

他一面緊張的處理他的事務,一面打斷我的話,鄭重其事的告訴我,據獲悉直系內情的王法

勤先生今天上午通知,北京軍警當局已擬定了一張即將逮捕一百多人的黑名單,其中第一名

是李石曾,第二名是他自己,第三名就是我。他表示他正在作必要的準備,要我趕緊回到自

己的住所和辦公地點,將檔案收拾一下,從速躲藏起來。

他向我說明北京當局將大捕革命黨人的事,是不可避免的。由於國共兩黨活動的擴張,

反對曹錕賄選,以及打擊整個北京政府的言論和行動,早為當局所嫉視。北京的民眾運動、

鐵路工人過去的罷工和現在的活躍,都被認為是我們這些人乾的;而我們又是國民黨公佈出

來的中央委員。再則五月十五日發生了外交總長顧維鈞住宅的炸彈案①,這雖與國共兩黨毫

無關係,但擷預的當局認為國共兩黨素來反對顧的對俄政策,因而判定這一炸彈案也是國共

兩黨所為。於是,大捕革命黨人的行動就如箭在弦了。李大釗先生雖催著我去準備一切,但

他根據王法勤的訊息,也很鎮靜的預料總還有兩三天的猶豫時間,北京軍警才會動手。

我離開李先生的辦公室,便到鐵路總工會的秘密辦公處。我先接見了好幾位從各處鐵路

來的工人同志,解決了他們來接洽的事務;分別打發他們於當晚或翌晨返回各人原工作的地

方。接著,我才向同事們宣佈李大釗先生所說的緊急訊息,要各人分別準備。於是各重要職

員們都分途去藏匿;名冊和其他重要檔案也都運走了;只留下彭永和、李斌兩人負責駐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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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一冊

我回到達教衚衕我自己的住所已是晚間十一時了。在這座四合院的公寓中,我們夫婦住

的是兩間坐北朝南的正房。我的太太楊子烈是與我在一九二四年二月間新結婚的。她是一九

二一年在武漢加入中共的最初女黨員之一,這時她在北京擔任《新民國》月刊的校對和發行

工作。我們住兩間房,一間是我們的住室,另一間就是這個月刊的發行處。我的太太就經常

在這裡辦公。在這間辦公室裡,堆滿了各期的《新民國》月刊,以及各種與發行工作有關的

檔案。她聽了黑名單的訊息,一時覺得無從收拾。

這座公寓的南屋住的是高尚德,西屋住的是範鴻傑。他們兩位都是中共北京區委委員。

我旋即與他們兩位商談有關黑名單的事。他們已經知道,並已作了必要的準備,但仍暫住在

原處,因為他們用的是假名字,軍警不容易發現。他們也預料實行捕人將是兩三天以後的事;

到那時再行躲藏不遲。他們主要是為我這個軍警心目中的“要犯”擔心,希望我明天能夠摒

擋一切,離開這個住所。於是我和我太太忙著燒燬重要的名單和信件。可是,我們這兩間房

裡堆的檔案確實太多了,一時清理不完。而且,夜已深了,人也累極了,心理上還相信有明

天可以繼續清理,所以在燒了一部分檔案後,也就睡了。

誰知這次警探們的行動比我快了一步。第二天天色還沒有亮,我的住所和鐵路總工會的

辦公處同時被大批警探包圍。公寓的掌櫃來敲我的房門,我從夢中醒來,還以為是預定今早

回去的鐵路工人有急事來找我。我開啟房門,警探們一湧而上,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

說明原委,便把我和我太太都逮捕了。

警探們在我的房間內翻箱倒筐,檢去大批檔案。他們的言語態度極其粗野。我太太氣得

高聲斥責他們是“土匪強盜”沒有經過法律手續,便亂捉人,亂拿東西。我悔恨自己的大意,

更深恐牽連到同住的高尚德、範鴻傑兩位同志,因即示意我的太太不要再講,以便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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