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部分(2 / 4)

小說:我的回憶 作者:打倒一切

離開

這裡。幸好這次高範兩位沒有受到牽連。我們被押上一輛囚車,馳往前門外的警察廳偵緝處。

這個偵緝處是北京城內著名黑暗的捉人機關,處長高某是跟隨曹錕多年的馬棄出身,能

直接向曹進言。他是一個彪形大漢,滿臉橫肉,談吐舉止粗野不堪。看來,他似乎不識幾個

大字,更不懂甚麼叫法律;而滿面煙容,顯然是一個吞雲吐霧的老手。副處長姓張,是個六

十開外的老頭兒,與高某比較起來,談吐文雅,容態慈樣,倒像一個讀書人。那高某把他當

作“紹興師爺”有點頤指氣使;不過對於他的意見,似乎也不得不尊重;大概因為高某自己

實在太無用,不能不依靠張老頭兒的筆墨。因為重視我們這個案子,正副兩處長親自來審訊。

與我同時被捕的,除我太太之外,還有駐守鐵路總工會的兩位幹事。彭永和是學生出身,

主管收發工作,為人沉默寡言。李斌是石家莊的鐵路工人,在總工會中管理庶務,經常是夥

夫裝束。還有《新民國》月刊的主編範體仁也被捕了。我們五人以我的情節最重。他們首先

將一副九斤重的對付死囚的鐵鐐將我雙腳釦住;關在一個偵緝班的屋裡。其他四人則分別囚

在別的監房。

審訊由當天正午開始。他們著重問的是有關顧維鈞住宅的炸彈案。這件事是我到上海去

以後才發生的。當作禮物被送到顧家去的木盒子,經他的僕人開啟後,炸彈雖炸爆炸了,但

遺留下來的有木盒碎片和一些包裹的紙張,以及紙張上所寫的字跡。他們就企圖從這些木片、

紙張和字跡中找出犯罪的證據。

偵緝處承辦這件案子,首先就假定這是共產黨和國民黨乾的。他們根據這個假定,偵查

的結果,發現我恰恰在此時到上海去了,因而懷疑是我乾的。他們偽造了一些木片和紙張,

硬說是在我住房裡搜查出來的。他們從我們五人住所中所搜出的檔案,去核對炸彈包裹上的

筆跡。

我寄押的房間中住了一組十二個人的偵緝班。這些偵探都能閱讀報紙和寫簡單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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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憶》第一冊

似是偵緝隊中文化程度最高的一班。他們佩帶短槍,日夜監視著我,但也與我攀談,企圖找

出我犯罪的一些破綻,特別要我寫這樣,寫那樣,那個拿個白紙扇子,要我題字;那個又來

問我某某成語如何寫法。但他們這些企圖,都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他們在第一天就洩露,

在這次搜查中沒有發現和炸彈包裹上同樣的字跡,使他們甚感苦悶。他們又透露,他們所以

如此熱心的偵察,是因為顧維鈞出了十萬元的賞格來破案。

那天,審問開始時,處長高某首先問我:“這些木片是放在你床下的嗎?”我回答說:

“我從來沒有這一類的木片。”他又問:“這些紙張是在你桌子抽斗中找出來的,是嗎?”我

看了看那些紙張,又回答說:“我抽斗中從來沒有這些紙張。”接著,他拿著許多被搜出的文

件,一件一件的問我,是甚麼人寫的。我都答以“不知道”或者說:“寫字的人已簽有名字

在上面,你們可以自己看。”

他們這樣漫無目標的亂問下去,我有點不耐煩了。我反問他們:“你們問這些不相干的

話,到底是甚麼意思?”那個粗野的高某便拍案大叫:“你這個‘亂黨’,反正是該死的。現

在又犯了炸彈案,還不快招嗎?還要我們費事嗎?老實告訴你,招也是死,不招也是死;早

點招免得吃苦,你自己瞧著辦吧!”

他們企圖從我口中逼出有關炸彈案的口供;我卻乘機向他們解釋,我說明我根本不贊成

暗殺,因而決不會做這類的事。我也告訴他們,不僅我個人如此,國民黨和共產黨人都是不

贊成暗殺的,黃復生、汪精衛刺攝政王的故事已過時了;我還譏笑他們的假設是走錯了道路。

這樣審問下去,情況似乎逐漸對我有利了。他們當初懷疑我是在炸彈案發生以後才離開

北京的,但從搜出的檔案和我所提出的證據中,證明我離開北京是在炸彈案發生以前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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