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我要是再見到她,就要問問她丈夫的事。我還要回到那兒去嗎,雷吉?我想知道情況怎麼樣。”
“嗯,很簡單。再過一會兒,我們就要在哈里·羅斯福法官的審訊室裡舉行聽證會,可能要持續幾個小時。政府律師和聯邦調查局聲稱你掌握重要情況。我想,可以預料得到,他們會讓法官逼你開口。”
“法官可以強迫我說話嗎?”
雷吉慢慢地字斟句酌地說著。他是個十一歲的孩子,一個聰明的孩子,對街頭打鬧那一套非常熟悉。不過,她見過許多他這樣的孩子,知道此刻他只不過是一個受了驚嚇的小男孩。他也許會聽她的話,也許不會。或許,他會聽到自己想聽的話,因此,她說話時必須格外小心。
“誰也不能強迫你開口。”
“那好。”
“不過,如果你不說的話,法官會把你重新關進那間小房間去。”
“再去坐牢?”
“是的。”
“我不明白。我又沒他媽的做錯什麼事,就被關進了牢房。我簡直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這很簡單。如果,注意我強調如果這兩個字,如果羅斯福法官要求你回答某些問題,而如果你拒絕回答,那他就可以以你拒絕回答問題、不服從他而判你犯了藐視法庭罪,並將你拘留。我還從未遇到過一個十一歲的小孩以藐視法庭罪而被拘留。如果你是個成年人,拒絕回答法官的問題的話,那你就會以藐視法庭罪而被送進監獄。”
“但我是個孩子。”
“是的,但我認為如果你不回答問題的話,他不會放過你的。馬克,現在你明白了吧,在這方面法律是毫不含糊的。一個對某一案件的調查起關鍵作用的情況有所瞭解的人不能因為自己受到某種威脅而拒不說話。換句話說,你不能因為擔心會有某種不幸的事發生在你或你的家庭身上就保持沉默。”
“這真是愚蠢的法律。”
“我也並不完全贊同這種法律,不過這並不重要。這就是法律,沒有例外,對孩子也一樣。”
“那麼說,我會因藐視法庭罪被關進監獄?”
“完全可能。”
“我們可以起訴法官嗎?或是想些其他辦法把我救出來?”
“不行。你不能起訴法官。羅斯福法官是一個非常善良而公正的人。”
“我恨不能馬上見到他。”
“很快就會的。”
馬克的腦子裡在思考著這一切。椅子有節奏地向後朝牆上搖晃著,“我要在監獄裡呆多久?”
“當然,假設你被送進監獄,也許一直要呆到你決定服從法官的命令為止。直到你開口說話。”
“那好。如果我不打算開口,那要在裡面呆多久?一個月?一年?十年?”
“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馬克。誰也不知道。”
又是長時間的沉寂。他已經在多琳監管的那個小房間裡呆了三個小時,那地方還不算太壞。他在電影裡見過監獄裡的情景,歹徒們又打又鬧,還用自制武器殺死告密者,看守折磨犯人。犯人相互毆打。好萊塢拍的這類電影最精彩。不過,這地方倒還不錯。
他又想到了問題的另一方面,沒有地方給家裡打電話。斯韋一家現住在聖彼得慈善醫院的943號病房。但是,一想到自己不在,裡基和媽媽在那兒孤獨地進行抗爭,心中就難以忍受。“你和我媽媽談過了嗎?”他問道。
“沒有,還沒呢。聽證會結束後我會找她談的。”
“我為裡基感到擔心。”
“舉行聽證會時,你希望你媽媽也來嗎?她應該在場。”
“不。她煩心的事已經夠多的了。你和我可以對付。”
她摸了摸他的膝蓋,直想哭。有人敲門,她大聲說,“稍等片刻。”
“法官已經準備好了。”門外回答道。
馬克深深吸了口氣,雙眼盯著她放在他膝蓋上的手。“我可以引用第五條修正案嗎?”
“不,那沒用,馬克。我已經想過了。他們問問題不是要控告你,他們的目的是要收集你可能掌握的情況。”
“我不明白。”
“這不怪你。認真聽我說,馬克,我解釋給你聽。他們想了解傑羅姆·克利福德死之前對你說了些什麼。他們將問你一些有關他臨自殺之前的非常具體的問題。他們將問你克利福德對你說了些博伊特參議員的什麼情況,如果說了的話。你在回答中說到的任何情況都決不會把你牽連進博伊特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