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誰也沒有在等他。直到他走進聯邦調查局的辦公室,他才見到賈森、麥克蘇恩和另外兩名疲倦的特工人員,麥克蘇恩正在喝走了味的咖啡。
他們走進麥克蘇恩狹小的辦公室,互相很快作了見面介紹。福爾特里格坐到唯一能坐的位子上。麥克蘇恩已有二十年的工作經歷,四豐前被攆到孟菲斯工作,他非常不願意,天天數著日子盼望去西北太平洋公司工作。時間這麼晚了,他感到很累,心裡十分惱怒。他已聽說過福爾特里格,但從未見過面。據說他是一個自負的大笨蛋。
一位身份不明、沒有被介紹過的特工人員關上了門,麥克蘇恩一屁股坐到辦公室桌後面的座位上。他作了基本情況介紹:發現汽車、卒內的物品、槍、傷勢、死亡時間等等。那小孩的名字叫馬克·斯韋。他告訴孟菲斯警察局說他和弟弟偶然發現了那具屍體,就跑去打電話報告了當局。他們住在離這裡約半英里遠的活動住房區。弟弟眼下在醫院裡,似乎是休克。馬克·斯韋和他的母親黛安也在醫院。他母親已離婚。父親住在這城裡,有品行惡劣的前科,吸毒、毆鬥,諸如此類的事情。他是慣犯,低等白人。不管怎麼說,那小孩撒謊。
“那張紙條看不清,”福爾特里格打斷了他的話,急於想說點什麼,“傳真很糟糕。”他的言外之意好像是說,麥克蘇恩和他的孟菲斯聯邦調查局人員太無能,因為他,羅伊·福爾特里格,在車裡收到的竟是一份這麼差勁的傳真。
麥克蘇恩向靠牆站著的拉里·特魯曼和斯金帕·謝爾夫看了一眼,接著說,“我一會兒就要說到它了。我們認為這孩子在撒謊,因為他說他們是在克利福德開槍自殺後到現場的。看上去很可疑。第一,車上有那小孩的指紋,擋泥板上,門上、威士忌酒瓶上、槍上,車裡車外到處都是。兩個小時前我們取了他的指紋。我們的人已徹底搜查了這輛車。他們明天就可查完,但很明顯,這小孩在車裡呆過。在裡面幹什麼,嗯,我們還不清楚。我們還在尾燈周圍,徘氣管的正上方發現了指紋。在汽車附近的一棵樹下我們找到了三個才扔下不久的香菸頭,是弗吉尼亞苗條牌的,和黛安·斯韋抽的是同一種牌子。我們推測這兩個孩子調皮好奇,偷了他們母親的香菸,到那裡去抽菸。他們自己正在玩的時候克利福德突然出現了。他們躲了起來看著他——那個地方草木叢生,很容易躲藏。也許他們偷偷過去將水龍頭帶拔掉了。我們沒有把握,小孩們沒講。那個小的現在講不了話,馬克很明顯是在撒謊。不管怎麼說,有一點很明顯,那水龍帶用不起來。我們正設法核實它上面的指紋,但這是冗長煩瑣的活兒,也可能核實不了。明天早晨我可以拿到照片,查明孟菲斯警察到來時那條水龍帶的具體位置。”
麥克蘇恩從他辦公桌上亂七八糟的東西堆裡拿起一塊黃色的筆記墊紙板,不看福爾特里格一眼,卻對著墊紙板說下去。“克利福德從車裡向外至少打了一槍。子彈從前車窗的中央穿出去,只偏一點點。窗子崩裂了,但沒有粉碎。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麼幹,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開的槍。屍體剖檢是在一小時前做完的,發現克利福德服了大量的鹽酸氟胺安定,可待因和潘可丹。此外,他的血液酒精成份達到二比二,足以證明他已喝得爛醉。我的看法是,他不僅瘋狂得完全可能自殺,而且他已喝得爛醉,在藥物作用下,神經異常興奮,因此很多問題無法推斷。”
“我知道這個,”羅伊不耐煩地點了點頭。沃利·博克斯在他身後踱來踱去,像一條訓練有素的狗。
麥克蘇恩不加理睬、繼續說道:“那支槍的口徑是0。38英寸,廉價貨,質量差,是他在這裡孟菲斯的一家當鋪裡非法買的。一張得克薩斯石油公司的收據表明他在密西西比的瓦登買過汽油。瓦登離這裡一個半小時的路程。那位收款員是個小姑娘。她估計他下午一點鐘左右到的。他是否在其他地方停過車,還沒發現證據。他的秘書說他是上午九點左右離開辦公室的。事情經過看來是這樣:九點剛過,他就離開新奧爾良,開車來孟菲斯,路上有五、六個小時,只停車加油一次,又停車買了那支槍,然後就開車走了,開槍打死了自己。也可能他停車吃過午飯,也可能他停車去買過威士忌,也可能還做過許多事情。我們正在調查。”
“為什麼要在孟菲斯?”沃利·博克斯問道。福爾特里格點點頭,顯然認為問得好。
“因為他出生在這裡,”麥克蘇恩嚴肅地回答說,眼睛看著福爾特里格,好像暗示他,人人都喜歡死在自己的出生地。麥克蘇恩臉上一副嚴肅相,回答卻很幽默,可惜福爾特里格沒有體會到。麥克蘇恩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