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得做個補充,宣誓不做假證。你把國內公司賣給中共,作價很低,估計只有實值的二三成,又是公債。現在我請你回答:“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
關於法律問題,古耕虞早已與他那精通法律的王君韌研究透徹,總領事的這一招也基本在王君韌的意料之中,且已謀下對策。是以古耕虞當下從容而嚴肅地回答說:“你向我提這種問題,是違犯你們美國法律的。我是在美註冊的海洋公司的法人,有權拒絕回答你的問題,也拒絕宣誓!”總領事驚詫地問:“我違背了什麼法律?”古耕虞說:“美國法律禁止以剝奪申訴人申訴權力的方式進行審問,如同我們中國的不準陷人入罪。對你的問題,我無法申辯;如果我說是自願的,你會說我與中共合作;說被迫的,你又會要我拿出證明,證明中共的脅迫方式是動手槍還是關監獄。你問問你的法律顧問,這樣是不是違法?”
陷阱無用,反覆查去,果然是一九四八年古耕虞就到了香港,沒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