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徐一清對陳川卿的態度;從頭到尾也只是拳腳相加而已。挨幾下拳腳;最多也只是皮外傷;最重也只是斷幾根骨頭而已;如此一來;徐一清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叫陳川卿死。
其次;就是徐一清請趙文凱離開時所說的那句話:這是我們徐家自己的家事。
什麼意思?那就是說;陳川卿厚著臉皮想要娶徐薇的事;這位老頭子在心中已經默許了。畢竟“未婚生子”和“奉子成親”是兩個概念。
最起碼徐一清還要為自己女兒的未來著想。
最後也就是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從頭到尾趙文凱都沒有見到徐薇的出現。
而在當時的情況下;本來一肚子怨氣的徐薇必定會在徐一清的要求下在某處觀看;美其名曰是為女兒出氣。實際上是想看女兒的反應。
可惜的很;本來就臉皮薄的徐薇;當看到陳川卿半死不活的時候就已經心軟了。可偏偏當時還有個趙文凱這樣的外人在場;你叫一個女孩子怎麼當著外人的面向自己的父親替陳川卿開口求情?
徐一清想必也是想到這點;才會下決定把趙文凱趕走。
這樣一來;一切都變的順理成章 了。
徐家的小小姐替自己肚子中孩子的父親求情;而陳川卿更是在徐薇面前不斷的哭述懺悔。徐一清畢竟身份在那裡;需要個臺階。既然一切問題都不再是問題;而且又給了徐一清檯階。自然不能真的叫自己的女兒未婚生子讓外人看了笑話;也就不能叫陳川卿白白的死了。
於是乎;陳川卿就嘴裡漏風(牙不知道被打掉了幾顆)的在電話裡千恩萬謝;然後讚歎趙文凱神機妙算。不但讓自己娶了一個情深義重的太太;更是額外贈送了一個兒子(女兒)。
最後陳川卿代未來的岳父徐一清向趙文凱說聲抱歉;然後再約定時間大家出去吃飯云云。
趙文凱第一次做媒人;結局也算是皆大歡喜;大功告成了。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接踵而至
黑龍小說網 更新時間:2009…7…18 6:09:50 本章字數:6189
自臺灣立法院頒佈《有線電視法》以來;各式各樣;規模大小不一的有線電視臺如同雨後春筍一般出現在臺灣民眾眼中。yunxuangе;很多受到臺灣新聞局管制的“第四臺”紛紛上交申請以及“運營企劃計劃書”;以期望實現電視臺的合法化。
這一次如同暴風驟雨般的衝擊;對臺灣傳媒市場傳統勢力的衝擊之大;難以預計。不過對剛剛起步的“東森電視臺”可謂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考驗。最起碼看著收視率有逐步下降的趨勢後;陳旭第一個就坐不住;前往趙家希望小老闆能夠指點迷津。
立法院之所以如此快速的透過了《有線電視法》的法案;其實還是受到了各大勢力角逐的壓力和美國“301條款“的推波助瀾。
(備註:301條款是美國《1974年貿易法》中第301條款的簡稱;其主旨在於保護美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利益。根據這項條款;美國可以對它認為是“不公平”的其他國家的貿易做法進行調查;並可與有關國家政府協商;最後由總統決定是否採取提高關稅、限制進口、停止有關協定等報復措施。)
不過即使是這樣;報紙和電視中更是有論調顯示說;這是臺灣公眾資訊傳播民主時代的體現;而且確保了資訊傳媒領域不會被大財團和大家族勢力所壟斷。總之;目前的大環境下。只會贊成地人多;反對的人少。
趙文凱又不是神仙;對於陳旭的求助只能報以苦笑。送走了垂頭喪氣地陳總經理離開後。趙文凱也感覺到這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
在臺灣;一直以來公眾傳媒都是以“老三臺”為主導地位產生的;而有“有線電視”的“地下電臺”地出現。使得臺灣地電視出現了多頻道的形態。雖然在官方臺灣當局對此多次警告和查禁。但是臺灣大部分學者認為這使公眾的“媒介接近使用權“得以有可能實現。因為頻道資源不再缺乏。
趙文凱也同意這樣的說法。而且新出臺的修訂案;並不能說是“一無是處”;其中《臺灣有線電視法》中有一條很重要的規定是:所有地媒體經營業主“必須免費提供十分之一以上的頻道作為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節目之用”;就是為這個“權利”做法律上的保證的。
這些公用頻道應該向社群民眾、學校機關、藝文團體、公益團體開放;不向訂戶收費;也不得向頻道使用者收費。也不得播廣告;公益廣告除外。
臺灣地這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