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們吧!這樣的話也不方便,而且國家也會控制,所以手槍是不管怎麼樣都不能夠少的,首先我們必須要滿足每個人都擁有一到兩把手槍,畢竟這是黑社會,其他的武器好說,但是手槍就不是隨便說一說的了,而且我們如此龐大的拉斯維加斯,難道還要向別的國家或者地區買嗎?”
奧丁古得拉絲搖了搖頭嘆道:“手槍自然方便,手槍是一種單手握持瞄準射擊或本能射擊的短槍管武器,通常為指揮員和特種兵隨身攜帶,用在50米近程內自衛和突然襲擊敵人。而現代手槍的基本特點是:變換保險、槍彈上膛、更換彈匣方便,結構緊湊,自動方式簡單。現代軍用手槍主要有自衛手槍和衝鋒手槍。自衛手槍射程一般為50米,彈匣容量8~15發,發射方式為單發,重量在1公斤左右。衝鋒手槍亦叫戰鬥手槍,全自動,一般配有分離式槍托,彈匣容量10~20發,平時可當衝鋒槍使用,有效射程可達100~150米。”
奧丁古得拉絲點點頭也跟著說道:“手槍是能單手握持發射的小型槍械。多用於近戰和自衛,一般有效殺傷距離約50米。使用專用的手槍彈藥。主要分為左輪手槍、半自動手槍、衝鋒手槍。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槍是美國史密斯.韋森公司的M500轉輪手槍,此槍為0。50英寸口徑,即12。7毫米,馬格努姆大威力手槍彈,槍口動能3525焦,但它並不是軍用手槍,而是用於狩獵大型獵物。現代手槍主要有左輪手槍、自動手槍(實際是半自動手槍)、全自動手槍三種型別。”
昝母絲瑞特也知道,在奧丁古得拉絲的面前,最好知道什麼就說什麼,不知道的就不要裝懂,畢竟奧丁古得拉絲可也算是這上面的一個行家,昝母絲瑞特笑了笑直接說道:“早期的手槍——手槍的最早錐行在14世紀初或更早幾乎同時誕生於中國和普魯士(今德國境內)。在華夏,當時出現了一種小型的銅製火蕪——手銃。它口徑一般為25毫米左右,長約30厘米。使用時,先從銃口填入火藥、引線,然後塞裝一些細鐵丸,射手單手持銃,另一手點燃引線,從銃口射鐵丸和火焰殺傷敵人。這可以看作是手槍的最早起源。1331年,普魯士的黑色騎兵就使用了一種短小的點火槍,騎兵把點火槍吊在脖子上,一手握槍靠在胸前,另一手拿點火繩引燃火藥進行射擊。這是歐洲最早出現的手槍雛形。”
14世紀中葉(不遲於1364年),義大利的幾個城市都出現了成批製造的一種名為“希奧皮”的短槍,“希奧皮”一詞源於拉丁文,詞意即是手槍。這種槍長僅給17厘米,因此許多人認為它是世界上第一種手槍。
15世紀,歐洲的手槍由點火槍改進為火繩槍。火繩式手槍克服了點火槍射擊時需一手持槍,另一手拿點火繩點火的不便,實現了真正的單手射擊,到17世紀,火繩手槍為燧髮式手槍所取代,它已具備現代手槍的某些特點,如擊發機構具有擊錘、扳機、保險等裝置,並且槍膛也由滑膛和直線開線膛發展為螺旋形線膛。
1812年,蘇格蘭牧師A.福賽斯設計製造出擊發火式手槍。這種手槍還屬於由槍口裝彈丸的前裝式手槍,操作不便,發射速度也較慢,難以適應作戰需要。1825年,美國人德林格發明的德林格手槍,採用了雷汞擊發火帽裝置,提高了手槍的射擊效能。1864年,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遭刺身亡,兇手使用的就是這種手槍,手槍經過了約141年的漫長髮展、改進、演變得過程,逐漸具備了現代手槍的結構和原理,現代手槍誕生的標誌是左輪手槍和自動手槍的發明。
奧丁古得拉絲對於昝母絲瑞特對槍械知識的瞭解也絲毫不懷疑,但是此刻兩人雖然不是在比誰知道的多,但是討論起來才有一些樂趣,奧丁古得拉絲想也不想直接就說道:“左輪手槍——左槍手槍是轉輪手槍的俗稱,它是一種個人使用的多發裝填非自動槍械。其主要特徵是槍上裝有一個轉鼓式彈倉,內有5-7個彈巢(大多為6個),槍彈裝在巢中,轉動轉輪,槍彈可逐發對準槍管。由於常見的轉輪手槍在裝彈時轉輪抽左擺出,因而又稱左輪手槍。
世界上第一支具有實用價值的左輪手槍是由美國人塞繆爾.柯爾特在1835年發明的。在此之前,早在16世紀,在歐洲就曾出現過火繩式左輪扳手槍,後來又出現了燧髮式轉輪手槍。但是柯爾特以前的左輪手槍一是需用手撥動轉輪,或是用手扳動擊錘帶動轉輪到位,然後才能扣壓扳機完成單動擊發:二是槍彈的擊發火得解決,所以它們應用不廣。而柯爾特發明的左輪手槍具有底火撞擊式槍機和螺旋線膛槍管,使用錐形彈頭的殼彈,並且扣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