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鎖扳機即可聯動完成轉輪待擊發兩步動作。這使左輪手槍頭一次真正具有了良好的實用價值,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使用。雖然們又對左輪手槍進行了一些改進,但它的基本結構和原理依然保持著柯爾特發明時的原樣。所以柯爾特被稱之為‘左輪手槍之父”是當之無愧的。
由左輪手槍射速之低、裝彈較慢、容彈量較少,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它在軍隊中的地位被自動手槍所取代。但由於左輪手槍對瞎火彈的處理十分簡便,效能可靠,因此許多國家的警察和個人仍很喜愛使用它。1985年我們M國總統里根遇刺時,刺客欣克利使用的就是左輪手槍。
自動手槍——通常所說的自動手槍,實際上僅指能自動裝填彈藥的單發手槍(即射手扣動一次扳機,只能發射一發槍彈)。所以嚴格地說應叫作自動裝填手槍或半自動手槍。目前各國軍隊裝備的手槍大多是這類槍,而真正的自動手槍是既能自動裝填,又能連發射擊的手槍。由於它射擊精度差,命中率低,所以僅在本世紀的20…40年代在少數國家得到使用。
世界上第一支自動手槍(即自動裝填手槍)是由美籍德國人雨果.博查德於1890年發明的。後來德國洛韋公司的格奧爾格.呂格對博查德的設計進行了改進,定名為“帕拉貝呂姆”手槍。這種手槍1900年後裝備了瑞士,德國等國軍隊。德國的著名槍械設計師,毛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