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能夠揭示大腦運作的奧秘,他花了數年時間,和其他研究人員一樣,探究夢境和人類的慾望之間的深層次關係,他的研究小組邀請志願者來描述自己最近的夢,記錄下來後進行分析,有將近三百人填寫了一份詳細的線上問卷,結果表明,弗洛伊德的基於早期生活經歷是夢境的主要來源的假設,完全不能成立。
事實上,夢更有可能是由最近一週所經歷的事情構成的,而不是來源於童年時代的創傷,斯迪克戈爾德的同事埃琳沃姆斯利說:“一些微不足道的生活瑣事,比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對夢的影響更大,比如人們看的一個電視劇,或朋友對他們說的一些煩心的話。”即使是最近的事件如何對夢產生影響,也還是很不清楚。沃姆斯利解釋說:“和通常人們認為的只有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才會出現在夢中相反,進入夢境的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對於做夢者來說,夢中出現的事件,有五分之一是一點也不重要的,有將近一半是不太重要的。”
夢決不會是日常經歷的精確回放,參加測試的人中,有將近一半的人認為夢是含混不清的,和現實生活中影響他們的事情完全不同,即使是那些確信他們的夢和早期的生活經歷有關的人,也有三分之一的人認為夢境是含糊的或和清醒時發生的事情完全不同,另一個有趣的發現是,認為夢境來源於日常生活的人的平均年齡是四十四歲,而不同意這種觀點的人的平均年齡是三十七歲,沃姆斯利說,這反映出年齡較大的人睡眠較差,能夠把夢的內容記得更清楚,但這並不能解釋,為什麼年齡較大的人,更多地把夢境與現實生活的經歷聯絡起來。
多數時候夢都是讓人不愉快的,但為什麼會出現惡夢,還無法作出解釋,同樣讓人不解的是,引發灰暗夢境的事件,往往是不帶什麼感情色彩的,而不是什麼不愉快的事情。不過帶有積極或消極的情緒的事件,會產生相應感覺的夢。
看完關於夢境的相關解釋,楊牧之下一個瞭解的就是意思,意識在心理學中定義為人所特有的一種對客觀現實的高階心理反映形式,意識是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是人腦把世界萬物分成生物和非生物兩大類後,從這兩大類具體事物中思維抽象出來的絕對抽象事物或元本體,是具體事物的存在,運動和行為表現出來的普遍性規定和本質,是每個具體事物普遍具有的自主、自新、自律的主體性質和能力。
意識是物質的一種高階有序組織形式,是指生物由其物理感知系統能夠感知的特徵總和以及相關的感知處理活動。關於意識的定義和概念,一定要將其與精神、理性、真理等概念區分清楚,意識原意為精神活動,意既是自我的意思,識就是認知,認識,意識代表我們作為個體的獨立性,是主觀存在的獨特座標,意識代表了我們可以認識自己的存在,可以知道發生的事情。可以對立與不同於自己的存在進行對比,意識的定義非常簡單,就是認識和知道事物的存在的那個,意識本來就是精神同一種用法,理性從意識而來,真理是觀念等同,跟心理無關,意識是人腦的機能,是客觀存在的主觀映像,換句話說,就是思考並覺知我們自己的存在。
意識是思維主體對資訊進行處理後的產物,沒有思維主體及思維活動就不可能產生意識,思維主體是可對資訊進行能動操作(如採集、傳遞、儲存、提取、刪除、對比、篩選、判別、排列、分類、變相、轉形、整合、表達等等作業)的物質。思維主體既有自然進化而形成的動物(比如人類),也有逐漸發展完善的人工智慧產品。
資訊是能被思維主體識別的事物現象及表象,是思維活動的操作物件,思維活動所產生的意識以資訊的形式儲存、表現和傳遞輸出,意識傳播的實質是資訊傳播,意識往往又會成為思維主體進行下一步思維的基礎。
意識的產生需要能量,意識的存在和傳播需要介質,總之,意識的存在是依附於物質的,意識所表達的涵義與其物質載體本身的現象往往並不是一回事,撇去載體的因素,意識的內涵並不以佔據空間的形式存在,而物質存在是佔據空間的,這就是意識與物質的根本區別。
第276章 乃是熟人
由於思維主體在獲取及處理資訊時,資訊可能發生種種變異,因此意識的內容不一定就是客觀事物的反映,意識可能超越客觀事物。
作為學術語,它是哲學和心理學以及其它有關學科共同的研究物件或研究課題,究竟什麼是意識,不僅它本身是一個一時難於說清楚的複雜問題,而且從古至今人們對它的理解也很不一致,眾說紛紜,讓人莫衷一是。
在馬克思主義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