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1 / 4)

投訴日期:1994年3月10日。

林桂鳳

215. 受害者:

林先庭,男,81歲,勞工。

投訴人資料:林先庭之女林桂鳳(Lim Kwai Fong),45歲,家庭婦女,祖籍海南萬寧,身份證號碼為4020726。日本侵佔時住32,Fair Park; Ipoh; Perak。現住25;Laluan Bercham Selatan 2; Tmn Tasek Cahaya; Ipoh; Perak。郵編31400。

損失數額: 40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政府統治新馬期間,我父親做勞工,存下了香蕉票,這些都是父親的血汗錢。而日本政府不承認這些鈔票,是很不公平的。因為票上宣告可以兌換。目前日本經濟發達,應該履行諾言,給我們合理的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7月17日。

邱秀金

216. 受害者:

邱萬玉,男。

投訴人資料:邱萬玉之女邱秀金(Ku Siw Tin),41歲,裁縫,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證號碼為8376110。日本侵佔時住Teluk Batu 9; Jalan Banting; Selangor。現住2040; Jalan Banting; Pandamaran; Port Klang;Selangor。郵編42000。

損失數額: 10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期間,我祖父和父親存下血汗錢1萬元香蕉票,但是自從日本帝國政府投降以後,一走了之,對香蕉票沒有任何交代,是很不公平的。我們持有香蕉票的受害者,有權利向日本政府要求給予合理的兌換,日本政府必須執行一切諾言,才有民主可言,我希望日本國家不要變成了強盜國。

投訴日期:1994年12月26日。

薛錫威

217. 受害者:

投訴人薛錫威母親

投訴人資料:薛錫威(Sip Seip Wai),男,54歲,什工,祖籍廣東新會,身份證號碼為0615187。日本侵佔時住怡保甲板埠吡叻州。現住No。 771; Regrouping Area; Menlembu; Ipoh; Perak。郵編31450。

損失數額: 283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期間,我母親做小販,辛辛苦苦存下香蕉票28300元整。但是自從日本帝國政府投降以後,一走了之,對香蕉票根本沒有任何交代,是很不公平的。但是日本政府在香蕉票上有印證,保證可以兌換。同時,目前日本是世界經濟強國,日本政府應該履行許下的諾言,換回日本香蕉票。因為軍用香蕉票是當年日本國家佔領時期印發給全體市民使用的。目前我們持有香蕉票者都希望日本政府給予補償。

投訴日期:1994年7月15日。

湯陸

218. 受害者:

投訴人湯陸父母

投訴人資料:湯陸(Tong Lok),男,55歲,石廠工人,祖籍廣東蕉嶺,身份證號碼為1064900。日本侵佔時住打巴埠大港村吡叻州。現住1139C; Bukit Merah; Lahat; Perak。郵編31500。

損失數額: 6000元。

投訴內容:日軍佔領時期,父母親均為築路工人,省吃儉用,存下大筆香蕉票。日軍撤退以後,這些軍用香蕉票一夜之間變成了廢紙。我家當時幾乎無米可炊,苦不堪言。後來經過幾次搬家,遺失了不少錢,現僅存6000元整。這些都是父母當時的血汗錢,希望日本政府如數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9月5日。

林郎

219. 受害者:

林郎(Lim Long,Lim Yew Chye),男,88歲,退休。

投訴人資料:林郎本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證號碼為0557047。日本侵佔時住Batu 5 1/2 Tanjong Karang Selangor Darul Ehsan; West Malaysia。現住No。 162E Jalan Limau Gedong Off Jalan Meru Klang Selangor Darul 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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