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2 / 4)

san。郵編41050。

損失數額: 17460元。

投訴內容:我當時是小商人,買賣椰乾和椰油,保留香蕉票至今約50餘年,總共17460元。現在我希望此協會能幫我向日本政府要回此筆利息以及同等價值的日元或者馬幣。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三:投訴資料(24)

投訴日期:1994年6月28日。

王基恩

220. 受害者:

王扇(Ong Sun),男,商人。

投訴人資料:王扇之子王基恩(Ong Kee Eng),46歲,司機,祖籍福建莆田,身份證號碼為0500429。日本侵佔時住Ampang。現住No 135,Jalan 12; Kg Baru Ampang,Ampang,Selangor。郵編68000。

損失數額: 10多萬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半島期間,我父親從商、賣膠園,辛辛苦苦存下了軍用香蕉票。自從日本帝國政府投降以後,香蕉票一日之間變成了廢紙,對於我們受害者是很不公平的。希望日本政府遵守所保證的一切諾言,換回發行的香蕉票。

投訴日期:1994年5月2日。

朱有蘭

221. 受害者:

朱金,男,52歲,務農養豬養魚。

投訴人資料:朱金孫女朱有蘭(Chi Yong Lang),55歲,退休,祖籍廣東,身份證號碼為1382724。日本侵佔時住Tronoh,Negeri Perak,Malaysia。現住No。 36,Persiaran Kledang Timur 3,Bandar Baru,Menglembu,Perak。郵編31450。

損失數額: 52000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統治新馬半島期間,我祖父務農、養豬、養魚,辛辛苦苦存下了軍用香蕉票。自從日本帝國政府投降以後,香蕉票一日之間變成了廢紙,對於我們受害者是很不公平的。日本國家發行的日本軍用香蕉票上有印證,保證可以兌換,因此我有權利向日本國家要求合理賠償,希望日本政府遵守所保證的一切諾言,換回發行的香蕉票。

投訴日期:1994年10月12日。

陳寶興

222. 受害者:

賴錦溪,男,務農。

投訴人資料:賴錦溪女婿陳寶興(Tan Foo Heng),36歲,建築工人,祖籍廣東潮州,身份證號碼為5409636。日本侵佔時住Matang Taiping,Perak。現住45,Tmn Sitiawan Jaya,Sitiawan,Perak。郵編32000。

損失數額: 19575元。

投訴內容:日本帝國政府侵略佔領統治新馬三年零八個月,我岳父賴錦溪當時以務農為業,含辛茹苦,克勤克儉,日積月蓄,存下軍用香蕉票19575元。在日軍撤離新馬以後,日本軍用香蕉票在一夜之間變成了廢紙。我現在尚保留上述鈔票,故希望日本政府會兌現其所作出的一切承諾,換回受害者所持有的軍用香蕉票以作賠償。

投訴日期:1994年9月2日。

林天養

223. 受害者:

林成,男,88歲,經營菸葉生意、種植煙土。

投訴人資料:林成之子林天養(Lam Tin Yang),40歲,車伕,祖籍廣東,身份證號碼為4647173。日本侵佔時住日利谷,Benta,K Lipis,Pahang。現住173C; Kg Baru,Benta,Pahang。郵編27300。

損失數額: 40000元。

投訴內容:先父在日本統治馬來西亞期間,曾經聯合家族兄弟刻苦經營煙土生意,兼種植菸葉,遺留下一筆4萬元的日本香蕉票。現在日本是個經濟發達的國家。我們有權要求日本現政府依照票面價值賠償給我們。

投訴日期:1994年10月25日。李蒹葭

224. 受害者:

李蒹葭(Lee Kiam Kah),男,64歲,膠商。

投訴人資料:李蒹葭本人,祖籍福建,身份證號碼為0226919。日本侵佔時住224,Jalan Tungyen,Kuala Pilah,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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