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不回來了。

我當時僥倖,拾回一條命,章被蓋在身上的汗衫上,那二三十日裡,每天都小心翼翼,穿著“檢”字衣出入,連洗澡時,也先把衣衫脫下收好,不敢碰到水。直至穿髒了,又剪下“檢”字,放在口袋中,隨時準備日軍截查,用以保命。攜帶“檢”字出門的日子,持續數日,弄得人心惶惶,驚恐不已。

檢證期間,傳說島上有六七處電燈柱上掛了人頭,我親眼見到一個黝黑、血淋淋的人頭,掛在丹戎百葛火車站對面,即是現在PSA造船廠外面的電線杆上。日軍在檢證期間,為了懲戒市民“不許違抗”,用殺雞儆猴方式警告市民。

衝 擊 事 件

我的出生日期並不很明確,因9歲喪母,父親又不記得我的生日。1942年,登記上載14歲,而父親說我應該是16歲,我之所以參加抗日的動機出於一件難以泯滅的目擊事件。

李樺卓先生站在実龍罔路,指出當年他14歲,日侵新加坡時目擊日本士兵射殺老人的現場

日軍入侵那年,有人分派給我們日本旗。我當時逃難至山芭、碧山一帶,我們村民被令列隊歡迎日軍從Johore(馬來西亞柔佛新山)渡過長堤入城,傳說英軍已投降,要我們觀看日軍騎腳踏車進入市區,浩浩蕩蕩,長驅入城,這景象令我感到極大恥辱。

不久,我又避難至梧槽大伯公附近。有一日,我到火城,朥明拉街附近,經過與実龍岡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日軍在該處設了崗哨,有一兩個日本兵在值班,拿著長槍。人們每當經過這個十字路口,都要誠惶誠恐,彎腰鞠躬而過,那時日軍剛佔領本島,很多人尚不習慣這種禮儀。

當時有位老人,好像剛剛自坡底購糧食歸來,騎著腳踏車,他也許太緊張,也許忘了,卻突然記起要鞠躬的事,正想從車上掙扎下來,就在這一剎那間,日本兵士對他呼喝了一聲,隨即舉槍,對著老人扣動扳機,老人應聲倒地,鮮血直流,老人完全沒有辨白餘地,就這樣含冤而逝。

我立在商店五腳基(走廊)下,目睹恐怖的這一幕,氣憤得想隨便在身邊找一根棍,或任何工具,痛擊該日本士兵,以替老漢報仇。這位老人的家人一定是等待他從坡底買糧食歸來,久候不歸,心情該是如何焦慮不安,思及此處,令我更加哀痛不已,遂萌生一定要加入抗日地下組織之決心。

參加抗日組織遭拘捕下獄

我家共有父親和三個兄弟,長兄很早便潛入馬來西亞,參加抗日組織,在馬來西亞淪陷不久便遭日軍殺害。(父名李焯輝,犧牲時50歲)。

老人被射殺事件發生後,我要求二哥(李榮卓)介紹,加入地下抗日活動,二哥便叫我與一位派送《抗日陣線》報的會員聯絡,那位會員叫我學習看懂這份報紙報道的活動內容,每次閱讀完畢,再將此報傳給他人閱讀。

大約一年後,二哥被捕犧牲,父親在二哥逮捕後受株連,慘遭殺害。

我完全不知道二哥所處組織名字及工作內容,我只與其中一人直線聯絡。二哥殉難後的兩三個月,便輪到我也被日本憲兵隊跟蹤並拘捕。

地點在福建街,憲兵隊來了五六個日本軍人,穿便衣,把車停在離我住的舊店屋約50米外,我由兩個便衣以肩胛夾持上車,押到奧思禮崗(Oxley Rise)的日軍憲兵行刑所,是一棟大洋房。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一:投訴資料(32)

我們一家四口之所以受到逮捕、殺害,是由於一位抗日組織的頭頭當兩頭蛇,把我們的名單出賣給日軍,以換取自身安全,此人現居香港,很多人遭他出賣,被捕犧牲。

拘留所的拷問

我被關押在拘留所中,憲兵輪流審問,日本兵喝著咖啡問道: “快把事實全盤供出!”

我回答: “什麼都不知道!”當然也不願說出同個組織的人名,我不想連累他人。日憲兵問得多,毫無答案,便開始動怒,咖啡喝完後便開始行刑,諸如: 拷問,用電流電擊雙手,捆綁雙手吊起,特別是電擊最痛苦,痛得全身顫抖,冷汗直冒,暈死過去。這樣反覆折磨多次,最後都帶回拘留室休息。行刑地點與拘留室分隔,設在不同的建築物裡。

拘留室中有其他數人共同關押,每個人所受的刑不同,有的被打得死去活來,有的被灌水,有的被電擊,然而都是極其殘暴的手段。我們被關押在裡面,最怕聽見憲兵的穿著軍鞋的步行聲,簡直膽戰心驚,聞鞋聲色變,每回聽見,便想不知誰又要受暴行,又不知要採用什麼刑具,恐懼萬分。

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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