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3 / 4)

,發生全家七人先後被日軍抓去屠殺的慘劇。

擔保他人惹禍

李光綿的父母等一家七口全被蝗軍殺害

事情發生的經過是這樣的,該鎮上的一位菜販莫壽,有一天從馬六甲辦了一批貨物回到羅木支那時,由於某種原因而被警方扣留了,其父親得知這件事後,自告奮勇前往警局擔保莫氏出來。

過了一個星期左右,當一批日本兵列隊進入羅木支那時,很可能是當地的警方人員對該擔保事件存有某種異議而心裡不服,於是向日軍告了他父親一狀。結果造成整隊蝗軍開到該鎮郊區,單獨包圍他們的住家。當時在家裡的母親黃蕉、10歲的三弟光慶、8歲的四弟光輝、6歲的妹妹秀梅以及年僅兩個月大的小弟弟全部都被蝗軍抓去。

在那個時候,其父親、哥哥光發和他本人都不在家,過後他的哥哥光發獲知家人被日本兵拘捕的訊息馬上趕去看個究竟,誰知這一來竟是自投羅網,也一起被蝗軍逮捕。

是日下午,他的父親與朋友亞美及一位咖啡店東主叫“蒙各”者駕車一起從馬六甲回來時,也同時被日本蝗軍拘捕。

事後他一家七口,以及亞美與“蒙各”總共九人,被押到離開羅木支那大約五英里以外的寧宜彭加蘭榴蓮地區李俊呈園丘內,動手進行集體屠殺。

在這場浩劫中,只有名叫“蒙各”的海南人被蝗軍刺中兩刀後大命不死,而逃出生天,但是過了兩年之後,“蒙各”也與世長辭了。

這項血腥慘案發生後,他一家七位親人的屍體在親友的協助下就地挖了七個洞穴草草加以埋葬,直到1948年,才把有關親人的遺骸移葬在寧宜華人義山之原。

森林裡躲七月

至於在慘劇發生之時,李光綿本身為何會僥倖逃過被捕及被殺的厄運,成為一家之中的惟一的生還者,李氏解釋說;在當年小時候,他每天放學回來都喜歡到園丘裡的工人宿舍,與印度人的孩子游玩,慘案發生當天也是一樣。

在慘案發生的那一天,當他從園丘回到店中時,其姐夫告訴他,他的全家人都被日本兵抓去了,於是急忙把店門關好,與其姐夫一同走去園丘內印度朋友的宿舍躲避,以防萬一。

過了不久,他們兩人又逃到馬六甲野新地區的森林裡躲藏了七個月的時間,當時由其姐夫每天設法出去尋找食物,以解決溫飽問題。在那段日子裡,由於飲食量不足,加上森林裡蚊蟲多,簡直是度日如年,最後終於因為體力不支而病倒了,所以只好從森林出來,回到寧宜船頭居住謀生。

他的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因為上述事件而告破碎,在家破人亡的困境中,只有靠著姐夫的其他親戚的協助,在沒有至親的人在身邊的日子,度過一段孤獨的、像流浪似的寄人籬下之生活,直到他長大成年。

想起過去那一段終生難忘的辛酸悲慘的生活經歷,他就對日本蝗軍殘忍的血腥暴行感到非常痛恨。他強調,日本政府必須對當年蝗軍這項濫殺無辜的罪行負起全責,他這次為不幸被害的七名至親申冤,並要求日本政府給予蒙難者後裔應有的賠償;同時也希望其他受害者家屬也能挺身而出,揭發更多日本蝗軍在當年幹下一連串濫殺良民的血腥罪行,並且也應該支援蒙難者家屬集體向日本政府追討合理賠償的行動。

(參見本節案例45)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一:新聞報道(9)

15. 《蝗軍肆虐濫殺無辜鍾記生索血債賠償》

(29日訊)鍾記生,現年59歲,目前是居住在芙蓉巴蕾再也花園門牌838號,他在瓜拉庇朥向新聞界投訴,指日本蝗軍在當年殺害他母親和兄姐三人,並要求日本政府賠償這筆痛失親人的血債。

他指出,在日治時期,他年約8歲,因為父親在早年病逝,便與母親楊容、哥哥鍾鏡生和姐姐鍾妹姑一家四口,在森美蘭州林茂甘榜峇都居住,經營小雜貨店為生。

日本佔領馬來半島之後,在蝗軍鐵蹄統治之下,到處發生濫殺良民的事件,訊息傳來之後,地方上的居民都感到害怕,過後他們一家也跟隨其他居民搬到離甘榜峇都不遠的雙溪拉央“金河山園丘”去避難。

當時可能是大家都認為該園丘是一個安全避難所,因此從附近地區逃難到那兒的居民約有20多家,共有100餘人。避難者除了住在該園丘的工人宿舍之外,餘者是住在臨時建搭的長屋內。

他說,1942年3月份的某一天,日本兵透過地方上的領袖,通知在金河山園丘避難的“難民”不要再躲在該處,必須回到各自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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