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由於這是蝗軍的命令,居民們都不敢違抗,因此各家各戶便相繼搬回原地去。由於鍾記生的小雜貨店在他們逃難後不知被何方人士放火燒了,因此造成無家可歸,於是母親便決定先搬到朋友羅榮英位於雙溪拉央的家暫住。
當天下午一時左右,鍾氏與哥哥一起出來,母親和姐姐則因為要等羅榮英的父母一起才出來,所以暫時還留在避難所內。後來他的哥哥又回到金河山園丘搬東西,當其兄到該園丘不久後,便有一隊三四十人的日軍騎著腳車,也進入金河山園丘。
闖金河山園丘殺死四十餘人
那天出來後,鍾氏便與羅榮英在其住家後面採人心果,羅氏爬上樹,他則在地上等候。當羅榮英爬上樹一會兒,便看見那隊日本兵踏腳車經過,因為害怕便從樹上下來,當時一粒人心果都沒采到,兩人便一齊進入屋內等候家長從避難所出來。
鍾記生的母親與兄姐是被日本蝗軍殺害的
可是當天一直等到晚上,都不見其他人士從金河山園丘出來,包括鍾氏的母親和兄姐,以及羅榮英的父母親等人,也沒有任何訊息,較早前從避難所出來者約有數十人,羅榮英的兩位堂兄也在內。
到了第二天,他們才聽到一個壞訊息,蝗軍進入金河山園丘後,便在那兒大開殺戒,將當時所有仍留在那兒的男女老幼40餘人全部加以殺害,並把屍體丟進園丘內一口大水井裡。
日本蝗軍殺人之後,有人曾經進去園丘內,所以知道被殺者的屍體是被丟進大水井中,不過卻不知道是誰這樣做的。
鍾記生的母親和兄姐遇害後,便由過去的鄰居張鴻叔收留他幾年,後來才由居住在芙蓉的叔父鍾福榮接他過去,同時也學習裁縫,重新過著新的生活。
鍾氏表示,當年日本蝗軍到處幹下濫殺無辜的罪行,日本政府必須負起責任,給予受害者後裔合理的血債賠償。
(參見本節案例51)
16. 1993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