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1 / 4)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8日。

投訴人資料: 駱貴之女駱觀福(Lock Kon Fook);79歲,家庭主婦,祖籍惠州,身份證號 0886189,現住於100Bt 3 1/2;Jalan Labu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通訊地址: No。9 off Galan Lobak Seremban N。S。),郵編70200。日本侵佔時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餘朗朗。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8日,日軍在知知港餘朗朗村殺害了我家24位親人,他們是:父親駱貴,母親籃四妹,哥哥駱雲發,嫂嫂楊運娣,侄兒駱觀練、駱覃生、駱瑞、駱×,大叔父駱華,大嬸李運、鄭妹,堂弟妹駱紀福、駱觀娣、駱觀妹、駱紀妹,二叔父駱×,二嬸李帶,堂兄弟駱吉粦、駱家利,三叔父駱添,三嬸李滿,堂弟妹駱牛奶、駱欠妹、駱天生。

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這些親人的被害作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0月21日。

文珍69。 蒙難者:文永,男,24歲,膠工張利,男張興,男蒙難地點: 森美蘭州知知港餘朗朗。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8日。

投訴人資料: 文永之弟文珍(Mun Chan),74歲,退休,祖籍廣東高州,身份證號1299817,現住於209新泉棧花園。日本侵佔時住址: 知知港,餘朗朗新村。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知知港餘朗朗殺害了我家三位親人,他們是我的兄長文永及兩個表弟張利和張興。日軍用殘暴的手段殺害了他們。慘案發生已超越半個世紀,日本政府始終不肯良心發現,承認罪行,令人遺憾。如今我呼籲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場,給我們一個合理賠償。假如日本政府真正執行民主人權,有公理存在,就應儘快賠償給我們受害人。同時我希望,廣大富有同情心的人士能夠多多幫助那些在日本人的屠殺中倖存下來的人。

投訴日期: 1993年11月30日。駱鳳70。 蒙難者:駱桂,男,49歲,農民葉滿,女駱觀添,男駱觀勝,男駱觀和,男駱觀清,女駱觀嬌,女駱觀妹,女蒙難地點: 森美蘭日拉務知知港餘朗朗。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8日。

投訴人資料: 駱桂之女駱鳳(Lok Fong),74歲,家庭主婦,祖籍惠州,身份證號1296006,現住於237 Taman Rasah Jaya Seremban N。S。,郵編70300。日本侵佔時住址: 森美蘭日拉務知知港餘朗朗。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8日,一隊日本兵帶著罪惡的目的闖進了知知港餘朗朗村。在這一天裡,這些野蠻的日本人屠殺了村裡數不清的善良百姓。我家的八位親人也在其中遇害。他們是: 我的父親駱桂,母親葉滿,哥哥駱觀添,弟弟駱觀勝、駱觀和,妹妹駱觀清、駱觀嬌、駱觀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這些親人的被害作出合理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張祥71。 蒙難者:張福,男,33歲,膠工曾來英,女,31歲,膠工張建文,男,10歲張家鳳,女,7歲張友,男,12歲蒙難地點: 冷宜平芭南洛園八號公司。

蒙難時間: 1942年農曆正月二十四日。

投訴人資料: 張友之子張祥(Chong Sung),36歲,膠工,祖籍客家,身份證號5188826,現住於No。228; Kampung Baru Tampahan Air Kuning Selatan;Batang Melaka,郵編73300。日本侵佔時住址: 冷宜八號公司。

投訴內容(張福之子張友敘述): 在日本佔領馬來亞期間,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冷宜殺害了我的四位親人,他們是我的父親、母親、弟弟和妹妹。我受了五處刀傷,卻得以幸運地活了下來,並在今天講述這一切。我身上的刀傷過了好幾個月才癒合,我不得不承受許多痛苦。在日治時期,我們缺衣少食,沒有受過學校教育。誰該對我遭受的這些不幸負責?誰該對我家人的被害負責?我要求日本政府對此作出完全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參見本節新聞報道18)梁亞女72。 蒙難者:梁日新,男,30歲,汽車修理員蒙難地點: 雪蘭莪州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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