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1 / 4)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

投訴人資料: 丘仁霖之子丘壚楠(Hew Luk Num),52歲,小販,祖籍廣東陸豐,身份證號0235410,現住於No。55B; Lorong4 Jalan Rompin; Bahau; N。S。,郵編72100。日本侵佔時住址: 武吉古魯莪32碑。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我的父親丘仁霖在Bukit Gelugo被日本人抓走,關到了金馬士。我們親愛的父親受到了殘暴的日本人的虐待,他無法忍受這些拷打和折磨,最終死在了警局的監牢裡。我可憐的母親不得不擔起照料全家的重任,我們遭受了許多艱難困苦。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親的被害和我們在日治時期遭受的苦難作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2月8日。

陳高升54。 蒙難者:Tan Geok ChinWong Geok FongTan Kim YuenTan Kim LianTan Kim KuanTan Choon Lin蒙難地點: Pedas;N。Sembilan。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4日。

投訴人資料: 陳高升(Tan Kow San);男,身份證號2027604,現住於4,Jalan Besar; Pertang;N。S。。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4日,日軍殺害了我的下列親人: 我叔叔Tan Geok Chin、Tan Choon Lin;我的堂兄弟Tan Kim Yuen、Tan Kim Lian、 Tan Kim Kuan;我的妻妹 Wong Geok Fong。這些野蠻的日本人真是罪該萬死,他們根本就不配生活在人類社會中。我的這些親人是在Pedas;N。Sembilan被害的,他們的年齡從1歲到30歲不等,從這一點上你就可以看出那些日本人是多麼殘忍,他們連小孩也不放過。此外,我哥哥被抓去泰國修築“死亡鐵路”,他自從走後就再也沒回來。後來我得知,他在修築“死亡鐵路”時死去了。作為上述遇害者的親屬,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此作出合理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月20日。

蕭炳寬55。 蒙難者:蕭炳寬之父蕭炳寬之兄二人蕭炳寬之弟一人蒙難地點: 知知港餘朗朗。

蒙難時間: 日佔時期。

投訴人資料: 蕭炳寬(Siow Peng Kon),男,57歲,退休,身份證號A2161492,現住於856,Jalan Masjid; Port Dickson; N。 S。,郵編71960。日本侵佔時住址: 森屬知知港餘朗朗。

投訴內容: 1942年2月15日,日軍佔領新馬。自從日軍佔領後,不分青紅皂白到處濫殺無辜,令人心寒。日軍在知知港餘朗朗無故殘殺我一家四口: 父親、二位哥哥、一位弟弟。他們都是無辜遭日軍殺害的。日本政府對於日軍犯下的滔天罪行,應當負起一切後果,給我們受害者家屬後裔合理賠償,這樣,日本國家才談得上有民主人權的存在。雖然慘案的發生已過去半個世紀,但是對於我們受害者,不幸的遭遇終身難忘。我要求日本政府作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4年1月10日。蕭瑞英56。 蒙難者:蕭娣,女,26歲,膠工駱生,男,27歲廖英,女,49歲駱華,男,28歲駱昆,男,27歲駱清,男,16歲駱強,男,4歲駱亞妹,女,3歲駱妹妹,女,1歲蒙難地點: 森美蘭州知知港。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8日。

投訴人資料: 蕭娣之侄女蕭瑞英(Siow Swee Ying),57歲,家庭主婦,祖籍客家,身份證號2002752,現住於159,Jalan Zaaba;Seremban; N。S。 Malaysia,郵編70100。日本侵佔時住址: 知知港餘朗朗。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8日,在餘朗朗,我的九位親人在毫無人性、慘無人道的日本兵的大屠殺中喪生。大屠殺共殺死了1400多無辜忠良的老百姓。我的這些遇害的親人有: 我的姑姑蕭娣、姑丈駱生,駱生的母親廖英、大伯駱華、二伯駱昆、弟弟駱清、駱生的長子駱強、次女駱亞妹、小女駱妹妹。日本政府良心何在?假如日本政府有民主人權的存在,應當負起一切責任,對受害者家屬給予賠償。日本政府欺騙蒙難者家屬後裔已經超過了半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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