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1 / 4)

投訴日期: 1993年2月8日。

蘇天送83. 蒙難者:蘇天送,男,25歲,商人助手蒙難地點: 馬口雙溪鐳。

蒙難時間: 1942年7月31日。

投訴人資料: 蘇天送(Soo Cnow)本身,男,78歲,退休,祖籍客家人,身份證號2217834,現住於: 馬口甘榜,支那(No。168 KamPung Cina Bahau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郵編72100。日本侵佔時住址: Bahau N。S Malaya。

投訴內容: 在日本佔領時期,我是一個商人。1942年7月底,日本兵在雙溪鐳屠殺了大約360人,我也在當時的屠殺中受傷,幸運的是,我活了下來,並且活到了今天。日本政府應該為這次屠殺承擔責任,給予合理賠償。我個人目前年老,行動不便,不能承擔任何工作,作為劫後餘生者,我要求日本政府賠付補償金。

投訴日期: 1993年12月20日。

(參見本節新聞報道22)劉九妹84. 蒙難者:吳英,女,53歲,種植劉秀清,男,18歲,種植劉水金,男,16歲,求學劉秀英,女,15歲,求學蘇新嬌,女,13歲,無業蒙難地點: 餘朗朗知知港。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8日。

投訴人資料: 吳英之女劉九妹(Ki Moi/Liew Kow Moy),74歲,無業,祖籍廣東惠州。身份證號3406276,現住於125,Kg。 Petaling; Jelebu; Negeri Sembilan,West Malaysia,郵編71600。日本侵佔時住址: 餘朗朗知知港。

投訴內容: 我親眼目睹了我的母親、兩個弟弟、一個妹妹及一位弟媳的被害,是日本兵殺害了他們。這場屠殺是那麼殘酷,在我有生之年是再也無法把它忘記了。我能夠活到今天真是很幸運,我今年已經75歲了,如果想知道更多關於日本兵制造的那場屠殺的情況,可以找我面談。在日本佔領期間,我承受了許多的痛苦,無法填飽肚子,無法上學,無法得到母親的關愛。日本人應該對我遭受的這些苦難負責。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親人的被害和我遭受的痛苦作出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7月20日。

劉修良85. 蒙難者:劉修良,男,30歲,小學校長蒙難地點: 芙蓉瓜拉庇朥路一間鬼屋裡。

投訴人資料: 劉修良(Liew Siew Leong)本身,男,80歲,退休校長,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證號0217826,現住於芙蓉淡邊路芙蓉園,門牌597號,郵編70450。日本侵佔時住址: 芙蓉埠新街(利華律)門牌28號。

投訴內容: 我,劉修良,1943年11月13日被新加坡來的日本特務隊逮捕,我和另外兩個人被關在同一間囚室裡,日本人逼迫我承認我並未參與做過的事(開抗日同盟會),我拒絕了,因此我被拳打腳踢,受到了各種各樣的虐待,一些無法承受這些虐待的被捕者在監獄裡死去。我被關了95天,監獄裡的生活十分惡劣,吃不飽且生病時無藥醫治,晚上睡在牢裡的石板上,沒有被蓋,冷得發抖,因此我患上了嚴重的風溼病。那兒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地獄。我能夠活下來真是幸運。我剛被釋放時,異常瘦弱,以至於大家都認不出我來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所遭受的這些磨難給予賠償。

投訴日期1993年1月15日。

(參見本節新聞報道23)潘錦榮86. 蒙難者:Pun Kuan蒙難地點: 森美蘭州知知港餘朗朗(Yee Lang�lang Titi N。Sembilan)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8日。

投訴人資料: Pun Kuan之子潘錦榮(Pun Ah Kow),身份證號0888782,現住於41,kg,Baru; Mam Bau; Seremban。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8日,我父親(Pun Kuan)在知知港餘朗朗被日本人殺害,與他同時遇害的有幾百人。我很幸運,我的母親將我保護得很好,兇殘的日本兵沒能發現她和我。在我小的時候,經歷了十分艱苦的生活。因為貧窮,我幾乎沒受過什麼教育,我的母親也無法抽出足夠的精力來關心我。誰應當對我遭受的這些苦難負責?是日本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對我遭受的這些痛苦作出賠償。

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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