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1 / 4)

完全康復。想當年,日軍用最慘無人道、最殘暴的手段殺害我一家六人,我的親人無辜犧牲在毫無人性的日軍刺刀下。如今我們受害人有權利要求日本政府憑良心、站在人道的立場上,賠償我們家族生命、財產雙重損失。日政府不應該違背良心!

投訴日期: 1992年12月2日。

(參見本節新聞報道3)蔡德勝4. 蒙難者:蔡湘郎,男,34歲,務農蔡湘郎之妻蔡菊英蔡譚妍蔡德修蔡德明蒙難地點: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5日。

投訴人資料: 蔡湘郎之子蔡德勝(Chai Teck Choon),63歲,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證號0225565,現住於54,Jalan Lister; Rd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郵編72000。日本侵佔時住址: 森美蘭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訴內容: 1942年3月15日,一隊野蠻的日本兵騎腳踏車闖進了瓜拉庇朥的港尾村,這些毫無人性的傢伙命令所有村民到一塊空地上排隊站好,日本兵把這些村民分成人數不同的好多組。我當時11歲,我們這組被帶到田後的一塊泥地裡,所有人都被刺了許多刀,我也捱了一刀。當我被刺了一刀以後,立刻就昏了過去,兇殘的日本兵認為我像其他人一樣也死了。當我恢復知覺以後,成功地離開了屠殺現場,我無比恐懼,以至於一直在樹林裡呆到第二天。我在尋找食物、住處和朋友的途中,遇到了受傷的小夥伴“髮油仔”,他想自殺,但在我的勸說下,他決定活下去。一位好心人收留了我們,我們一直住在這位好心人的家裡直到傷口痊癒。我被兇殘的日本兵殺害的家人包括: 父親、母親、兩個姐姐及兩個弟弟。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這些家人的被害作出完全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11月27日。

(參見本節新聞報道4)吳旺5. 蒙難者:吳紫語,男,52歲,木工鄭氏,女,46歲,家庭主婦吳承娘,女,11歲,求學吳定娘,女,5歲吳金生,男,9歲,求學吳金喜,男,2歲吳譚喜,男,7歲吳譚安,男,16歲,求學蒙難地點: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16日。

投訴人資料: 吳紫語之子吳旺(Ng Wang),65歲,商人,祖籍廣東豐順,身份證號3404604。現住址: 森美蘭州武吉不業律24號,郵編71960,日本侵佔時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訴內容: 1942年,我們家住在森美蘭州瓜拉庇朥港尾村,我家共有九口人,我在那時只有13歲。1942年3月16日清晨,早飯前,一隊日本兵大約8個人,來到我家,並要求家裡的所有人都到外面去。日本人讓我們走到約一英里外的鎮上去,鎮上已經有大約500人,其中包括男子、婦女和兒童。所有人都呆在一處,當時大約是上午10點,日本人讓我們排隊,每隊大約20人,所有人都被帶到森林邊上並在那兒被屠殺。我所在的那組被趕入一處建築,日本人一次喊出7人殺害。當快要輪到我時,我跑了開去,卻又被日本兵抓住了。我被從身後刺了一刀,倒在地上裝死。因此日本人不再注意我,我才躲過一死。之後,我聽到了房屋燃燒的聲音,心想我們全家大概已經都死了。因為害怕被發現,我在森林裡餓著肚子呆了一夜。

第二天,當日本兵走後,我才從森林裡出來,我見到所有的房屋,包括我家的屋子都已經被徹底燒塌了。我估計損失大約有50萬元。

日侵時期受害調查一:投訴資料(2)

我所有的家人都被殺掉了,他們包括我的父親吳紫語、母親鄭氏、兄長吳譚安、妹妹吳承娘、胞妹吳定娘和胞弟吳金生、吳金喜、吳譚喜。這就是我們家所遭遇的一切。我認為日本政府應該負責一切後果,給予合理賠償。

投訴日期: 1993年2月3日。王伍尾6. 蒙難者:王伍尾,男,20歲,農耕蒙難地點: 瓜拉庇朥港尾村(Parit; Tinggi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

蒙難時間: 1942年3月20日。

投訴人資料: 王伍尾(Wong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章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