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3 / 4)

小說:唐師 作者:溫暖寒冬

故吏趙庸,為人清高,不知變通,素有死忠。

這其三者卻是徐真認得的人,正是那隨李靖出征吐谷渾,班師之後晉升了大理寺少卿的劉樹藝,名謀劉文靜之子!

若拋開這樁死案不提,賀蘭白石也算得東宮的一支勢力,趙庸則是魏王李泰這邊的人,而劉樹藝想來該支援晉王李治。

如此一看,這案子背後的較勁可就越發激烈起來了。

由於案情很是明朗,凱薩也不做狡辯,三位主審很快就弄清楚了事情經過。

凱薩乃異族女子,不似大唐娘子這般婉約,出了門也未遮蓋了豔麗面容,卻是引來了杜歡的覬覦,想要強霸了去,沒想到凱薩卻是個帶武藝的奇女子,那杜歡求之不得,也就驅使了諸多惡僕來搶。

雖知這惡僕之中也有膽子大過邊的,落了下風之後居然惡向膽邊生,操弄起刀劍來,威脅到了凱薩生死,這凱薩也不能坐以待斃,拔了防身短刃出來,卻是造就了這四死三傷的大案來。

當然了,這也不乏片面之詞,然凱薩卻不做辯駁,這也讓有心偏袒的劉樹藝頗有為難,他曾私下詢問過萬年縣令,這凱薩曾提及那些個惡僕之中不缺好手,不似尋常家將,卻是些亡命之徒,且抱了殺心,最後連杜歡都控制不住,不像為虎作倀的花奴,卻更像刀頭舔血的獵頭人!

劉樹藝自有機敏,即可從此資訊之中推敲出來,這群人或許並非只為謀色,而是將那杜歡蒙了鼓裡,真實意圖卻是想要殺了凱薩,以斷徐真臂膀,或有敲山震虎殺雞儆猴之意圖!

雖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之事,然大唐國策寬容,少有極刑,若獲了死刑,必奏報天子才得以定論,而無論哪一方,都只希望儘早處理掉這樁事,無人敢讓天子知曉,免得私下裡的爭鬥見了光。

這趙庸乃杜楚客的死忠,作為監察御史,雖然品秩低下,然則許可權卻極為廣大,當初聖上特例恩准徐真入宮,他心頭就有著憤慨,本想著奔上朝堂磕丹墀而死諫,卻被杜楚客給攔了下來。

此人對徐真早已心懷嫉恨,如今徐真的女奴又殺了自家公子,勢必要藉機狠狠羞辱徐真一番,然這位新晉翊衛中郎將喪盡臉面!

賀蘭白石先前得到過太子囑託,切勿對徐真有所動作,反而要遠離徐真,遭遇到凱薩這樁案子,他也知曉了自家主子的心意,說不得要拉扯凱薩一把,可偏偏監察御史是杜楚客的死忠,如此這般,卻是不好迴旋。

作為刑部員外郎,賀蘭楚石乃是最終拍案之人,故權衡了一番,賀蘭楚石也做出了自己的決策來。

既然死刑需奏報天聽,而三家都不願如此,賀蘭楚石也落了個清淨,然凱薩雖為徐真近侍,卻未脫賤籍,名義上還是徐真的婢子,以奴婢之身,殺了杜楚客的貴子杜歡,雖死罪得脫,活罪卻也難逃。

《貞觀律》各有條文,罪責無外乎“笞、杖、徒、流、死”這五刑。打十至五十為笞刑,六十至一百為杖,徒即為苦役,尋常與流刑搭配,而流刑即是流放,又分二千里,二千五百里和三千里。

至於死刑,只有絞首與斬首,哪怕十惡不赦之罪(注),也不一定獲了這死刑,蓋因有著減免的政策存在。

這減免又有八議、請、減、贖、官當、免等,皆為各級官僚之特權,如徐真這等官職,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這減免卻是需要慎重。

賀蘭白石遲疑了一番,終究開口定論道:“案情明朗,證物確鑿,蠕蠕(即柔然)女子凱薩雖殺傷他人,然死傷者有不軌在先,當屬自衛防範,可減免了死罪,然活罪難逃,本官決議流放二千里,徒刑一年,諸位可有異議?”

劉樹藝不由皺眉,這東宮也不敢太過招搖,然分明是這些個惡徒行兇在先,凱薩自顧自衛,不得已而為之,流徒之刑未免量刑過重,再者,如此對待徐真近人,想必後者定要四處求援,最後說不得要牽扯到大理寺丞,甚至於更高層次上頭。

“賀蘭員外如此斷案,未免有失公允,這案情分明,凱薩不過是迫不得已的保命之舉,又非故意殺傷,本少卿認為當從輕發落,鞭笞四十即可。”

這賀蘭白石早料到劉樹藝會反對,此時聽得對方如此,心頭也是一凜,自己丟擲這量刑來,正是要代表晉王府的劉樹藝,和代表著魏王李泰的趙庸來個二虎相鬥,這劉樹藝果真上了當,如今就等著趙庸發威了!

果不其然,賀蘭白石還未反駁,那趙庸已然坐不住,不過他一開口,卻讓賀蘭白石和劉樹藝都驚疑了一番。

“趙某也覺著賀蘭員外郎的量刑過重,然這異族兇奴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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