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1 / 4)

法眼滋,你殺錯人了,去年秋天寄給你這些信和照片的人並不是本條直吉。你現在是殺人兇手,而且還殺了兩條人命,因此我要求的金額必須加倍。

原本我提出一百萬的要求,現在我要兩百萬;之前我並沒有指示你交錢的時間和地點,這次我會明明白白地告訴你。

地點——本條書館頂樓

時間——四月二十三日晚上十一點

你目前正忙著處理本條直吉死後的本條會館,所以即使你在我所指定的時間出現在那個地點,也沒有人會覺得奇怪。只要你付出這兩百萬,我保證你一生的安全。還有,繩索的把戲對我一點也不管用,你最好別輕舉妄動。

那麼,咱們當天就在指定的地點見面吧!為了慎重起見,我再寄給你兩張跟上次相同的照片。

法眼滋並不是第一次收到這種用報紙鉛字黏貼而成的信。

他永遠也忘不了去年十月十二日的傍晚,曾經收到一封非常奇怪的信。那是一個長二十公分、寬十五公分的普通牛皮紙信封,可是摸起來有點硬硬的,裡面好像裝了照片,信封上面還用紅筆寫著“請勿招疊”的字樣。

那天法眼滋正好要去羽田出差,一時沒空看這封信的內容,便把信連同其他郵件,一起塞進旅行袋中。

飛機起飛後,他悠閒地坐在位子上休息,沒一會兒便沈沉入睡。

法眼滋是個不太拘小節的人,也沒有認床的習慣,只要他想睡,任何地方對他來說都一樣。

有人覺得他個性豪爽,但也有人認為他這個丈夫做得實在不怎樣,好像做什麼事情都顯得可有可無似的。這些評語傳進他的耳裡,他卻一點也不以為意,因為由香利的愛已給他足夠的信心,他根本無須去理會外人的評價。

法眼滋睡醒時,美麗的北九州夜景出現在他的眼前。

九州分公司的兩名幹部到機場迎接他,法眼滋邀兩人到飯店一邊吃宵夜,一邊談事情;事情談完之後,便開始商量明天的行程。

這兩名幹部差不多是在十一點左右離去,法眼滋回到自己的房間,開啟旅行袋,準備盥洗。

待他洗完澡之後,他把旅行袋中的信一封一封拿起來看,發現那些都是不重要的無聊信件。

最後,他拿起出門前收到的那封信,用剪刀剪開封口,從信封裡取出兩張照片,以及一封用報紙上的鉛字剪貼而成的信。

法眼滋先看了其中的一張照片一眼,便知道那是一張結婚照。只見一扇金質屏風的前面有一對男女,男的身穿黑色圖案的絲質和服,看上去非常威嚴的樣子。

光是看這男人的臉,法眼滋就可以認定他絕對沒有見過對方。

接著,他把目光移到新娘子的身上,新娘身穿漂亮的和服,毫無表情地看著相機的鏡頭,突然之間,法眼滋整個人都震懾住了,因為他發現新娘左手的無名指上戴了一枚鑽戒。

法眼滋吞了一口口水,慌忙找出一把放大鏡,更加仔細地審視那枚戒指。

那是一枚在一克拉的鑽石旁邊鑲著小碎鑽的心型鑽戒,也是距今十年前,法眼滋送給由香利的禮物。由香利到現在都還戴著這枚鑽戒。

“這是你第一次送給我的禮物,我會非常珍惜它的。”

由香利曾經這麼說過。

法眼滋再次凝視著新娘子,吞了一口口水,然後把照片翻到背面。

就在這一瞬間,他看見那些可怕的字句——

昭和二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夜晚,攝於醫院坡上吊之家

攝影師 本條直吉

新郎 阿敏(山內敏男)二十六歲

新娘 法眼由香利二十二歲

附記:拍完結婚照之後,新郎新娘便在隔室行夫妻之禮,此乃本條慎吉親眼所見,為慎重起見,特此註記

本條德兵衛

這些文字激怒了法眼滋,他雖然早就知道由香利在嫁給他之前,曾跟不少男人有過肉體上的接觸,但是當這種親密照片真正出現在他的眼前,他便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妒火。

事實上,法眼滋對自己的身材一直頗為自卑。由香利擁有一百六十四公分的苗條身材,他卻只有一百六十二公分。

當他和由香利魚水交歡的時候,總覺得自己像一頭蠢豬似的。法眼滋依稀記得兩人第一次發生關係後,由香利曾經抱怨過他的表現。

“你怎麼這麼慢吞吞的?究竟是不是個男人啊?不能再勇猛一點嗎?”

(如果她跟這男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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