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個字是他對宋朝的重新認識,然後就號召全族人民勒緊褲腰帶,共渡難關,同時暗地裡變本加厲搞小動作。
李德明的小動作一搞就是20多年。先說他的合法收入,其中不光宋朝每年給他錢,就連遼國也一樣給他按時發餉,但這太少了,李德明翻了翻以前西北各族對漢地中央的“忠誠”習慣,就大有心得,決定發揚光大。
他組團向兩大上國表達敬意,即“上貢”。
這是一個傳統,一般來說漢族人既自命為“中央之地,物華上國”,即中華,那麼東夷、西戎、南蠻、北狄等一切非中華譜系的種族們,就必須進貢,表示忠誠和敬意。而且為了顯示大度和仁慈,往往回賜的東西比收的東西要值錢得多。於是副作用出現,上貢的蠻族們得到了甜頭,就不停地貢,連續地貢,拉幫結夥,一個國家派出三四個種族名頭地去貢。
漢人後來煩了,在邊關設了路卡,限時限量,每年只許有那麼一兩次跪倒磕頭的機會。但這對李德明無效,他的使團一年四季經常性出沒在宋朝和遼國的邊境,去的時候除了貢品之外還多了非常多的党項土特產,回來的時候除了正常的回賜物品之外,還帶回了大批大批的國家緊俏急需物資。這樣的行為叫什麼呢?
在近現代,它有個專用名詞,叫——走私。而李德明所做的比走私更犯規,因為他是官方走私,但就是沒人追究他。宋、遼兩國不管國家經濟因此而受了怎樣的騷擾,都“顧全大局”,以和平穩定為主。其理由也非常的簡單,無論是趙恆還是耶律隆緒,打仗都打夠了,再沒有半點心情去理會這點小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