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部分(2 / 4)

防衛部門皇城司來處理,不合規矩嗎?

何況還有一位御史同案筆錄。

下一個跳出來的就是這位筆錄。董敦逸在定案後一個月裡連續寫了兩封奏摺,說廢孟氏時天上陰了,是老天不想廢她;人都發愁,是人不想廢她。現在廢了,實在是不應該啊。

哲宗大怒,法官推翻自己的判罰,而且是連續推翻兩次。你當國家法令是過家家?!

下令,把董敦逸罷免,貶到南方邊遠地區反省。這條命令一下,清靜日子徹底不見了,朝廷裡最大的大佬全湧了過來。

章惇、曾布、蔡卞、許將、李清臣等三省大臣全體到位,一起勸說。

中心議題是一點,當初讓董敦逸參加審問就是為了取信於人,現在處罰他,不是公開承認審問中有錯誤嗎?自亂陣腳的事不能幹啊。

這是好話,可惜哲宗徹底氣暈了,誰的話也聽不進去,最後面對喋喋不休的眾多唐僧,他大叫一聲:“三省與一知軍!”

意思是把三省全體官員都罷免,去到邊疆當軍寨負責人。

很嚇人,可惜對章惇沒用,章惇像強迫型推銷員那樣對哲宗一通壓迫式勸說,終於讓皇帝回心轉意了。這時先饒了董敦逸,過半年再收拾他如此這般,事情終於定案,孟氏住進了皇家道觀裡,成了一位清心寡慾的修行人。

在之後的10多年裡,她真的是在不斷地修煉著。等她再次出現在世人面前時,她徹底變樣了,一個完美的政治生物出現,她讓宋朝在最危難時因她而受益,成為當之無愧的國母太后。

這都是後話了,在她被廢除時,留下的最後一點餘波,是關於新黨人,具體來說就是章惇的劣跡。宋朝官方的說法是,她是政治犧牲品,是章惇為了徹底抹殺高滔滔時期的印跡做的無數壞事中的一件。

這麼說太荒謬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新黨曾經陷害過她,相反事後為她出面的全是新黨首腦,不惜為她和皇帝吵翻了天。何況說實話,她的分量太輕了,章惇就算想害人,也輪不到她。在這個時段裡,章惇有一個整體構思,要由微入漸,從淺到深,把舊黨連根拔起,再留不下一絲一毫的存活率。

為了這個目標,章惇什麼都不顧了,讓空洞的正義、純潔見鬼去。當年的王安石倒是純潔,看他到底留下了什麼,宋朝之所以到今天的局面,都是他對舊黨斬草不除根的毛病!

章惇擬定的計劃的第一步,是毀掉舊黨的精神支柱司馬光,在貶他的官、毀他的碑、收他的諡號、收回子弟恩蔭之後,要進一步地挖他的墳、掘他的墓、鞭他的屍、曬他的骨!

第二十一章 同文館之獄

天這個提議是三省宰執官共同向哲宗提出的,哲宗很心動,只是幾次舉手想拍板,可就是有點小猶豫。猶豫中他發現宰執隊伍裡有兩個人表現得有點小消極。

散會。

哲宗遣走其他人,單獨留下了他們。一個是許將,一個是曾布。從這時起,曾布的老毛病犯了。翻他的案底,當年王安石改革,他是最先倒戈的核心,從性質上說,他比呂惠卿更危險。

呂惠卿反的是王安石本人,於變法始終不渝;曾布反對的是改革法令,從根本上和新法劃清了界限。可惜的是,在宋朝講究的是“君子和而不同”,這種小叛變往往顯得高大獨立。

隨著改革派復興而重新登臺的曾布,從這時起不斷地和章惇唱反調,直到把北宋推向無底的深淵。

這時曾布、許將說:“發人之墓,非盛德事。”乍一聽很有理,挖墳掘墓的事無論是官方幹還是私人幹,都很缺德,當然了,“考古”除外。

哲宗聽了點頭,對,你們說得對,“朕亦以為無益於公家。”這事兒到此為止,司馬光的墳保住了。

所有的史書都稱讚曾布說得對、宋哲宗做得對,章惇實在是太兇殘太惡毒太小人了,連死人都不放過,實在過分。

我們用自己的眼睛來分析。挖墳的確不高雅,可要分物件。針對當時的形勢,參考後來的發展,證明了舊黨對北宋、對民族的危害。在北宋時,他們破壞了新黨執政期間對異族的絕對上風,到了南宋時,舊黨的思想成了宋朝官方的唯一準則,這些準則導致了漢民族有史以來第一次的全境亡國。

追根溯源,司馬光的影響巨大,甚至到了現代,他仍然在形象上光芒萬丈。請問為什麼,一來是宋朝官方對他的認可;二來是一本《資治通鑑》的作用巨大。中國人牢固的敬文人思維作怪,認為大作家必是聖賢,大文豪絕對不會是混蛋!

其實哪兒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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