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頌讚,朕邀宣卿明日微服共遊剡城!”
宣隱瀾的所謂轉變,是刻意為之。共事多年,她無法不瞭解勒瑀,他一旦對某項事物心存覬覦,非勢必得之,即勢必毀之。她不願為他得,更不想為他毀,既然他說了會拿出有限的耐心與她周旋,她就不能一味以僵硬避抗使他那有限的耐心告罄。為擴大謀劃後路的戰機,她不介意做些許小小調整,給人產生她正在逐步軟化的錯覺,滿足大男人的征服欲,使之享受在一點一滴攻城掠地過程的快樂中。
她並不奸詐,只是因為,她很想活下去。何況,縱是費盡心機,也難保全身而退,他是如此地洞悉人性兼狡警多疑呢。
蝶雙飛 第二卷 第九章
象是為了配合這場君臣出遊,這一天,天高雲淡,清風送爽,在淦南方或陰雨連綿或日炙溫高的氣候中,是一個難得的好天氣。
“樹繞村莊。水滿陂塘。倚東風,豪興徜徉。小園幾許,收盡春光。有桃花紅,李花白,菜花黃。遠遠圍牆。隱隱茅堂。颺青旗,流水橋傍。偶然乘興,步過東岡。正鶯兒啼,燕兒舞,蝶兒忙。”勒瑀青袍錦帶,沒了王冠的束縛,野性十足的長髮散在背後,一股渾然天成的魔王氣勢迎面撲來,他回眸笑睇白衣似仙的宣隱瀾,“宣卿,今日雖然不是春光明媚時分,但這碧樹繞樹莊,淺水滿陂塘,總是與你詩中的意境相近罷。”
佩服,佩服,過目不忘,難怪人家能成王。想當初,她背一首五言絕句還需燈下奮戰呢。宣隱瀾手拿摺扇,頜首:“公子好記性。”他可以稱她為“宣卿”,她卻不可以稱他“王上”,畢竟“宣卿”可以是個名字,敢叫“王上”的人卻不多。
勒瑀招手喚來遠遠跟在後面的常容,“把帶來的酒食拿過來,擺在那樹下的青石上。”
常容緊著張落,隨行侍從展開輕羅墊布,呈上美酒果點,常容更是親自擺上兩個棉絨緞座,斟滿兩杯蜜羅春,才識相地退開。
“宣卿,嚐嚐這蜜羅春,香醇綿軟,不輸皇家貢酒。回京時,定要帶足幾壇回去。”
“您知若您這一句話傳出,會給這家蜜羅春酒坊帶來怎樣翻天覆地的變化嗎?他們會世代感念公子恩德的。”名人效應,不可低估,今古皆然。
“是麼?”他方唇輕咂入唇瓊漿。有時想想,被一些人念著好,感著恩,感覺並不算壞。而他能做此想,全是因為有了宣隱瀾。
他嗜血,嗜殺,嗜武,王權在他來講,不過是一個可以掌控天下、為所欲為的工具。良西王的起兵,更使他把冷酷暴戾發揮到了極致,圍敵於城,以箭飛書:降則眾罪皆赦,抗則格殺勿論。遭遇頑抗的三日後破城而入,第一道令便是屠城!當真是雞犬不留,血流成河,他披甲跨馬從累累橫屍上踏過,盈鼻的血腥令他體內的邪惡因子興奮著跳躍。他狠,良西王更狠,他變本加厲,良西王如法炮製,他們在一場又一場互動的殺戳酷屠中,尋找著快慰,積累著仇恨,平民,則成了他們刀俎下的肉齏。直到宣隱瀾出現在勒瑀的視線裡,這樣血腥殘亂的互動遊戲才有收斂之勢。
“這是自本公子接掌家業來首度微服出遊罷?拜宣卿所賜,這等平和的心境還是頭一遭體會。”
“可惜公子並不喜歡安定,否則便無此次剡城之行。”
唉,說起來,他的宣相始終無法釋懷他有意介入煊、畲兩國之間的戰爭。勒瑀探出掌心,摩挲著她的柔頰,道:“一個出色的獵人久不拿起他的鐵弓,射不中一隻蠢笨的山雞;一隻威懾的猛虎久不磨鍊他的利齒,撕不碎一隻愚拙的家豬。宣,我只是不願自己太溺於安逸,失去了銳氣而已。我並不一定要助畲滅煊,但我不能容忍他們中的任何一方藉機坐大。明白麼?你應該明白的,你是如此的通透聰慧。但朕答應你,朕不會妄殺,朕將全力保護自己的子民不受戰火之苦,相信我。”
他是王,王有王的考量和立場。宣隱瀾道:“隱瀾明白,也能體諒。”
“王——”常容急切切碎步跑近,稍有急惶之態,“公子,有信送過來!”
宣隱瀾難得見這隻老狐狸失態,想來他口中的“信”非同小可。那“信”在他手中,拇指粗細的竹管,內藏乾坤。
勒瑀當場從竹管內取出絹箋,速閱畢,“宣,你先回驛館,我要走一趟。常容,你帶四個人護送宣相回程。”
宣隱瀾隨他起身,道:“公子安全至上,我有常容夠了,叫他們都隨公子去吧。”
“宣,你不喜歡流血殺戳,所以才不要你隨行。知己知彼,我是一定要觀望一下煊、畲的交戰現場的。”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