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雲海爭奇記 作者:標點

府設有常課,每值魚季,用八百里快馬馳驛,人京進貢,視為重典。起初漁人貢魚到官,差役勒索規例不遂,故意挑剔擱滯,一天不給起運,漁人不能交代,便不能將魚出賣。這類季魚,到了時候,大批成群,乘潮應時而至,號稱來酬去謄。過了端陽,便一天比一天稀少,就有,肉也老了。

漁人因為官府責索歲貢,受那萬惡差役勒逼,往往鬧得傾家蕩產,賣兒賣女。遇到產魚做好生意的季節,反倒民不聊生起來;受苦不過,經幾個聰明漁人呈明官府,設下牙行,所有江邊漁人打來魚蝦,都歸當地牙行經紀出賣,取些佣錢。漁戶按年輪值,應付官府貢例,既免差役徇私,以金錢定去取,任意指派,又劃了行市。用意原來甚好,可是利之所;日久弊生。魚非經行不賣,經紀人掌了漁人得失大權,又因歲貢應官之故,不能不與官府差役接納,漸漸勾結一起,狼狽為奸,常借官差勢力,欺壓良善漁人,無形中成了一個土棍,橫行江滸,妄自稱尊。眾漁戶又受逼不過,良善的甘受壓榨,飲位吞聲;倔強一點的,便糾合起來,相與對抗,也不知打了多少回群架。結果,經人調處,漁戶也因非有這行不可,雙方讓步,重定公平規例,才得勉強相安。這一來,變成了兩種勢力。所定規例至嚴,不是本段漁人,休想在當地打魚販賣。見她母女二人用一小舟在江邊打魚,因是女流之輩,便和她好言理論,說事犯漁規,不可如此。老婆子道:

“你們一網就是幾百斤,我們一副手提的網兜,每日不過打十幾條,混碗飯吃,礙你什麼事?”問她的是一個老漁戶,名叫馮阿保,便答道:“話不是如此說。大家都是苦人,並不在你打多打少。我們打魚都有地段,此例一開,明日大家都來,這魚就不用打了,這是遇見我,你們又是女人,要遇上那脾氣暴、不講理的,怕不連你這隻小船都給拆了。”

那少女聞言,陡地秀眉一豎,冷笑道:“你們有地段,這條長江須不是你們的,管得著麼,誰不服,只管叫他來拆一回船試試。”阿保吃他母女搶白了一頓,雖是不快,並沒想告知行裡和別的漁戶給她母女厲害,只氣著回答道:“你當我要攔你的財路麼?

我也不對人說,日子長了,遲早總有人給你顏色,那時就知道我是好心不是了。”少女聞言,便對她娘咬了幾句耳朵,笑對阿保道:“你老人家好心,我已看出。不過天下事總要有個了斷,我們非此不能度日,早晚是個麻煩,何如今日辦完的好。要怎樣我們才能打魚呢?”阿保道:“小妹妹你不知道,這裡漁戶,因有衙門年貢規例,上下游七八十里以內,共有三百多條漁船、一百四十三座漁罾。靠江吃飯的有上萬人,各有各的行頭,外人休想插進一個。你們打來自吃不賣無關;魚一上市,便須經過牙行。你沒魚帖,如何肯代你賣?這個簡直無法幫忙。就往他處,也是如此;不如另打主意,免惹是非。”

少女道:“照此說來,是沒商量了?無奈我魚是打定了,請你早把他們叫來,早些講好,也了一樁事兒如何?”

阿保見他母女執迷不悟,轉眼就是禍事,還不自知;嘆口氣道:“你母女不聽好話,只好由你們去。我偌大年紀,也不能打我身上造孽,去喊人來害你。不過你那些話只好和我說,如換別人,一個話說不好,僵了,就許種你們的荷花呢。客氣一點的好,打不成魚,莫要再闖了禍不是玩的。”說罷,頭也不回,竟自去了,走時還聞得母女二人笑語之聲,好似全不在意神氣。

第二天果遇見兩個不好說話的漁人,兩下言語失和,罵了她娘一聲“老潑婦”,吃那少女伸手一掌打倒。第二人上去,又照樣跌翻。恰值旁邊走過幾個漁戶,趕上助拳,又還沒怎近身,一會打了個七顛八倒,於是事情鬧大。行頭和附近眾漁戶,聽說有人鬧江,甚是強橫,一個個持著漁叉棍棒,一窩風趕來,她母女二人也準備廝打,挺身立在當地,面不改色。眾人見是兩個女子,益發看輕。正要打上,幸而那行頭久闖江湖,見多識廣,見她母女二人英勇氣概,人已有七八個被她打倒,估量不是好相與,稍一處置不善,便有多條人命好出,連忙挺身上前,先攔阻了眾人,然後和她母女理論。

不料她母女打人不過示威,為久居之計,胸中早有成竹。少女先說捱打的不該張口罵人,倚多為勝,欺壓女流;再拿話擠話,給行頭和眾人一個下臺地步;擠到行頭說出“只魚不上岸,不使漁網,便許你賣”的話,又問明大家,全無異議,然後笑道:“你當我離了網子就不能打魚麼?你們都在江邊立好,看我下江捉幾條魚兒你們看看。”說罷,向她娘手中要過一個小包,裡面包著薄薄兩件水衣,也看不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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