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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林語堂-蘇東坡傳 作者:月寒

司維夫特曾向貴族推薦嬰兒肉為美味,並說此舉為大舉殺害嬰信的有力計策,即便是當諷刺話來說,我常常納悶兒他何以竟說得出口?司維夫特是當笑話說的,但是這種惡劣玩笑,是蘇東坡所不能領略的。蘇東坡從本地一個讀書人口中剛一聽到這殺嬰惡俗,他立刻提筆給本地太守寫了一封信,請朋友帶信親身去見太守。這是那封信:上鄂州太守朱康叔(壽昌)書軾啟:昨日武昌寄居王殿直天磷見過。偶說一事,聞之辛酸,為食不下。念非吾康叔之賢,莫足告語,故專遣此人。俗人區區,了眼前事,救過不暇,豈有餘力及此度外事乎?

天麟言嶽鄂間田野小人,例只養二男一女,過此輒殺之。尤諱養女,以故民間少女多鰥夫。初生輒以冷水浸殺,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閉目背向,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嚶良久乃死。有神山鄉百姓名石拱者,連殺兩子。去歲夏中,其妻一產四子。楚毒不可堪忍,母子皆斃。報應如此,而愚人不知創艾。天麟每聞其側近者有此,輒往救之,量與衣服飲食,全活者非一。既旬日,有無子息人慾乞其子者,輒亦不肯。

以此知其父子之愛,天性故在,特牽於習俗耳。

聞鄂人有秦光亨者,今已及第,為安州司法。方其在母也,其舅陳遵夢一小兒挽其衣,若有所訴。比兩夕輒見之,其狀甚急。遵獨念其姊有娠將產,而意不樂多子,豈其應是乎?馳往省之,則兒已在水盆中矣,救之輒免。鄂人戶知之。

準律故殺子孫,徒二年,此長吏所得按舉。願公明以告諸邑令佐,使召諸保正,告以法律,諭以禍福,約以必行,使歸轉以相語。仍錄條粉壁曉示,且立賞召人告官賞錢,以犯人及鄰保家財充。若客戶則及其地主。婦人懷孕,經涉歲月,鄰保地主無不知者。其後殺之,其勢足相舉覺,容而不告,使出賞固宜。若依律行遣數人,此風便革。

公更使令佐各以至意,誘諭地主豪戶。若實貧甚不能舉子者,薄有以碉之。人非木石,亦必樂從。但得初生數日不殺,後雖勸之使殺,亦不肯矣。自今以往,緣公而得活者,豈可勝計哉!佛言殺生之罪,以殺胎卵為重。六畜猶爾,而況於人。

俗謂小兒病為無辜,此真可謂無辜矣。悼是殺人猶不死,況無罪而殺之乎?公能生之於萬死中,其陰德十倍於雪活壯夫也款向在密州遇饑年,民多棄子。因盤量勸誘米,得出剩數百石別儲之,專以收養棄兒,月給六鬥。比期年,養者與兒,皆有父母之愛,遂不失守。所活者亦數十人。此等事在公如反手耳。恃深契故不自外,不罪不罪。此外惟為民自重,不宣。

韓再拜。

蘇東坡自己成立了一個救兒會,請心腸慈悲為人正直的鄰居讀書人古某擔任會長。救兒會向富人捐錢,請每年捐助十緡,多捐隨意,用此錢買米,買布,買棉被。

古某掌管此錢,安國寺一個和尚當會計,主管賬目。這些人到各鄉村調查貧苦的孕婦,她們若應允養育嬰兒,則贈予金錢、食物、衣裳。蘇東坡說,如果一年能救一百個嬰兒,該是心頭一大喜事。他自行每年捐出十緡錢。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義。

我總以為,不管何處,只要人道精神在,宗教即可再興。人道精神一死,宗教也隨之腐爛了。

第十六章 赤壁賦

蘇東坡現在過得是神仙般生活。黃州也許是瞅隘骯髒的小鎮,但是無限的閒暇、美好的風景、詩人敏感的想象、對月夜的傾心、對美酒的迷戀——這些合而為一,便強而有力,是以使詩人的日子美滿舒服了。在莊稼已然種上,無金錢財務的煩心,他開始享受每一個日子給他的快樂。他有一群朋友,像他一樣,可以把時間自由運用,而且還在一方面像他,身上金錢不多,身邊空閒不少。在那些人之中,有一個奇特無比的李尚,若不是蘇東坡筆下記載他的睡量之大,後代便對他茫然無知了。

午飯之後,朋友正下圍棋之時,李尚便到躺椅上一躺,立刻睡著。下了幾盤之後,李尚翻個身說:“我剛睡了一回合,你們戰了幾回合了?”蘇東坡在他的札記裡說:李尚在四腳棋盤上用一個黑子獨自作戰。“著時自有輸贏,著了並無一物。”此等生活真是睡夢豐足,蘇東坡用下面歐陽修的一首七絕描寫得很美:夜涼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種花,棋罷不知人換世,酒闌無耐客思家。

蘇東坡在農舍雪堂和城中臨皋亭兩處住,每天兩處往返,那不過是一里三分之一的一段髒泥路,卻大概變成了文學史上最出名的一條路。在過了城鎮中那一段小坡之後,就到了叫黃泥板,一直通到起伏的丘陵。那個地方向四周一望,似乎全是黃色,只有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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